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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简报2010年第5期
索 引 号:014110253/2010-000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行政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2010-02-20 公开日期:2010-02-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公安局、环保局、规划局就2009年度和新年度窗口工作情况及举措进行了交流发言
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简报2010年第5期

编者按:201023日,召开了全市行政服务工作会议。会上,市公安局、环保局、规划局就2009年度和新年度窗口工作情况及举措进行了交流发言。现摘要刊登,以供学习借鉴。

公安局:

开拓创新强服务提速增效促发展

公安行政审批工作实现“两集中两到位”

  2009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53752件,其中窗口即办49090件,办结率达100%,办件总量在全市名列前茅;窗口服务满意率达99.6%

  一、加强规范化建设,实现行政服务“两集中”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针对公安行政审批事项多、涉及业务部门多、审批事项分散的“两多一散”特点,在认真搞好调研基础上,积极争取市编办的支持,专门设立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处,成建制进驻“中心”办公。将原来由治安、交巡警、户政、经文保、出入境、禁毒、技防、消防、网警等9个业务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集中归并到行政服务处。

  二是优化窗口服务。将“中心”原有公安窗口统一调整编号,实行AB角工作制,有效改变了以往各管一块、忙闲不均的情况,全部实行民警规范着装前台受理、辅警统一服装后台协办,做到工作规范、服务标准、文明礼仪“三统一”,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办件收费“三公开”。

  三是推出“一号窗口”。在“中心”首创设置公安“一号服务窗口”,同步推出首席代表制和“一审一核”制。每天安排行政服务处一名负责同志在“一号窗口”坐班,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咨询、受理疑难问题、审批授权事项。“一号窗口”设立以来,已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100件。

  二、大力推行便民化服务,实现审批事项“两到位”

  一是确保集中到位。目前,全市公安机关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5项,行政服务事项8项,涉及市局9个业务部门、40个基层派出所和公安出入境、车管所等2个办事窗口。根据《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实施意见》规定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长尚建荣明确指示“公安行政审批事项应进尽进、应进快进、能即办要即办”,局党委会专门形成会议纪要,提出事项集中的具体目标和时限。将14项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纳入“中心”,使公安行政许可、服务事项集中度提升到93%,其中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度达到91.8%。目前,除车管所需要检测设备的3项和治安部门不适合进“中心”办理的1项,共4项行政许可事项外,公安所有行政许可、服务事项100%在“中心”办理。

  二是确保授权到位。行政服务处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将其中“枪支省内运输许可证”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由市局授权“一号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审批办结,使“中心”公安窗口即办审批事项所占比例达到30%以上,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平台建设“两规范”

  一是加快平台建设。实现公安网“三合一”平台数据与互联网市级“三合一”平台数据的对接,2009年上半年,“三合一”网络平台在公安内网正式运行,全局50%以上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在“三合一”网络平台上实现网上受理、内部流转、实时办理。实行前台事项登陆、数据录入,后台实时流转、网上审批,做到行政事项网上办理全部在“三合一”平台上完成,实现行政服务信息公开化和监督可视化。

  二是强化内部协作。对涉及全局9个业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审批程序、流转方式、办理时限、送达反馈等每个环节进行责任分解,建立“三合一”平台网上与网下,“中心”窗口与业务部门协同办理机制,设立业务部门现场勘验、办件协调联络员,做到“后台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

  四、实施精细化管理,实现队伍业务“两双赢”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针对窗口服务实际,制定了《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队伍精细化管理考核细则》等规章制度。建立承诺事项网上流转、咨询事项网上回复每日督查制度,杜绝违诺超时现象发生。加强勤政廉政教育,设定网上流转事项防范风险点,完善内控机制建设。

  二是抓好服务创新。积极参与“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制定出台创建“民生警务”窗口品牌20项承诺,公示创建目标,制作品牌标识,主动接受监督评议。进一步缩短治安、户政、交巡警等部门行政事项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能。

  三是抓好考核奖惩。在“中心”安装启用“一事一评”窗口服务评价系统,建立每周工作讲评、每月工作考评制度,并将考核与奖惩挂钩,对工作绩效好、遵章守纪好、服务评价好的民警和辅警,每月加分奖励,对工作有失误、纪律观念差、群众有意见的,对照《考核细则》予以扣分处理。

  2010年,要努力做到“四个更加”:一是行政事项更加集中,办件机制务实高效。待市行政服务中心搬迁后,将所有公安行政事项纳入中心实质性运作,使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度居全省公安系统前列。同时,在材料审核、现场勘验、领导审批、制证开证、通知送达等流程方面形成更为快捷高效的办件机制。二是服务平台更加完善,窗口效率显著提升。上半年,争取市区基层公安机关受理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全部进“三合一”平台。同时,建立行政事项和平台应用角色动态管理更新制度,完善公安纪委、监察、法制部门对平台流程的实时监控。三是窗口工作更加规范,服务品牌打造亮点。重点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验,居民户口和身份证办理等方面,进一步减少环节,缩短时限,方便企业和群众。继续办好“网上服务大厅”,加快建设基层派出所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尝试建立网上受理、网上答复、网上办理新模式。四是内部管理更加科学,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开展窗口优质服务竞赛,加强民警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实现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抓紧形成统一的工作标准、业务要求、服务平台,推动全市公安行政服务规范化建设。

环保局:

创新机制优化服务

努力构建环保审批直通车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作风建设

  2009年,根据省、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会议精神,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了“绿色通道、提前介入制、挂钩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出台《关于全面开放环评市场提高建设项目环保服务水平的通知》,推出了“市场再开放、权限再下放、时间再压缩、收费再降低、中介再规范、服务再优化”的服务举措,开展了“大接访、大走访、大督查”活动,由局领导带队对星级企业、上市企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进行了走访,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服务力度,支持企业克难求进。

  二、狠抓窗口建设,实行“一站式”便民服务

  为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局开发处在全市市级机关率先承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同时,对窗口人员进行了优化,窗口首席代表由开发处处长担任。经市编委批准,环保局将行政许可职能进行了整合,在局开发处增挂行政服务处牌子,实现了全局审批服务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审批全过程在窗口完成。

  三、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

  进一步加快建设项目环保审办速度,依据修改后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精神,在全省率先取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预审程序环节,审批时间在原有基础上压缩了7天,将一般项目的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竣工验收审批时间,普遍缩短到法定时限的15%以内,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89件,实际办结时间446天,减少9900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压缩95.7%。在压缩办件时间的同时,进一步下放了审批权限,将由市环保局审批的房地产等九类项目下放至辖市、区环保局审批。

  四、围绕中心工作,做好重点项目服务

  将全市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作为服务重点,成立了推进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处室和个人,签订《结对挂钩服务协议》,为建设项目提供环保全程服务。每周汇总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包括50项重点工作以及169项重点项目)的环保工作进度,编印《重点项目环保服务简报》22期。督促环评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减少收费,市环保局下属研究所、监测站、推广中心在下限收费基础上将收费进一步下降15%,全年减少收费525万元。

2010年,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机制,并着重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作机制

  1、加强窗口建设,制定出台《常州市环保局领导窗口办公制度》,分管领导每周到窗口签发文件,局长每季到窗口办公一次,听取中心领导意见,指导窗口工作。每月设局长接待日一次,由局领导带领职能处室负责人在窗口现场咨询,及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2、对窗口充分授权,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审一核”试点,市环保局授权窗口工作人员对行政审批申请依法受理、审查,窗口首席代表审核把关、签发批文。实现审批的全过程在“中心”完成,窗口直接办结率确保达到60%以上。

  3、建立内部联动机制,授权窗口统一协调各项审批、服务事项,将相关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名单和电话在窗口公开,对涉及局各处室办理事项,建立办文催办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时限,做到衔接紧密、配合默契、运转协调。

  (二)围绕中心工作,优化服务环境

  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对全市重大项目建立环保审批直通车制度,凡属全市重点项目、上市项目以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一律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并由局处室与相关企业签订《结对挂钩协议》,从项目的前期认证、审批到建设、投入运行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同时坚持向上争取制度,凡需报省环保厅、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项目,主动帮助联系沟通,及时解决在审批中出现的问题。

规划局:

完善管理机制创新服务举措

扎实推进规划行政效能建设

  2010年将以“提高规划行政效能”为核心,创新、细化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完善规范、优化流程、简化程序,使规划管理工作朝着依法行政与高效服务相统一的目标不断迈进。

  1.突出标准化,建立健全制度规范

  立足规划管理的全过程,实现项目报建和审查的标准化。制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报建技术标准、电子数据标准以及审查技术标准。针对不同项目,进一步明确审批内容、审批流程和时限要求,建立规范的标准化管理手册,以标准化为抓手,促进规划管理的规范、精细和高效,真正把城乡规划纳入依法行政管理的轨道。

  2. 突出简约化,优化合并审批程序

  一是限定审查次数,承诺工作时限,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二是合并环节,提高沟通效率。由规划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专家当面沟通,即时形成评审意见,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到位,从而有效减少审查、修改次数,提高行政效能。

  3. 突出信息化,加大管理创新力度

  通过信息化促进管理精细化。在网络上细化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和每一个岗位的职责和要求,提示工作内容和流程,确保关键细节无漏。

  4. 强化窗口职能,增强窗口服务功能

  一是进一步强化窗口职能,加强窗口监督、协调作用。

  二是根据不同的审批项目,进一步细化报建材料的受理标准,做到当场审核,能否受理当场告知。除现场踏勘发现地形变化可要求补充测绘外,部门审查时不得增索材料。

  三是建立报建项目跟踪系统,整个审批过程在信息系统内公开办理,全程监控。每天检查项目办理情况,对超时项目及时进行通报。

  四是建立领导督办制度,每周分管局长到窗口现场办公,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五是实行公开听证,项目听证会原则上在行政服务中心召开。

  5. 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

  创新重点项目服务举措,建立由主要领导把关、分管领导负责、专人跟踪协调的长效机制,制定重点项目推进进度表,及时通报项目办理情况,对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全过程督办。

  6. 强化内部管理,全面落实管理制度

  一是落实服务承诺制。落实个人服务承诺、方案评审时限承诺、规划服务时限承诺、工业项目“333”服务承诺(30分钟完成咨询答复、3个小时完成材料审核、3个工作日完成行政许可)等一系列服务承诺制度。

  二是落实331项目管理制:即“三案同审,三方会谈,一次告知”。“三案同审”是指规划方案、建筑方案、市政景观方案实行同步审批。除规划设计条件明确要求等特殊情况需要分步审查外,所有建设项目根据建设单位要求一律实施三案同审。“三方会谈”是指规划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三方面对面地会谈、沟通。“一次告知”是指将评审意见一次性提出并告知建设单位,减少多次出具修改意见,让建设单位反复修改的现象。

  三是落实AB角岗位责任制。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方便企业办事,实行AB角岗位责任制,在同一岗位或相邻岗位之间,实行相互顶岗或备岗,减少因工作人员不在位而耽误工作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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