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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1年建设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14109517/2011-0003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23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11-03-31 公开日期:2011-04-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1年建设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1年建设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1年是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年。为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力度,实现市党代会提出的“五大建设”目标,现根据全市“争当文明市民、建设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的总体部署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结合我局责任书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科学发展至上、改善民生至上、环境提升至上、和谐安宁至上、人民满意至上,全面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常州市建设文明城市责任书》,主要围绕街巷基础设施、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环卫、公共场所道德、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六大项内容开展创建工作。
  二、组织机构
  在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建设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建立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下设六个专业工作组。
  (一)创建办主要职责
  1. 组织、协调、督促我局创建工作的开展;
  2. 组织召开局创建工作点评会、通报会等工作例会,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3. 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4. 负责对创建活动中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查问责。
  (二)六个工作组工作职责
  1. 综合协调组。组长:曹波;副组长:裴荣俊、周静莉。
  主要职责:制定局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阶段性推进计划,督查创建工作进度;负责创建活动费用的核算;组织、协调局创建活动,负责各工作组之间工作衔接、统筹协调及相关活动的落实;负责局创建活动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报送;负责与市创建办做好沟通与衔接;负责台账资料的整理、收集和汇总。
  2. 宣传活动组。组长:邹青;副组长:恽朝霞、郑云仙、吴忠平、施宏伟。
  主要职责:制定并实施局创建活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管理宣传方案;负责编辑、报送各类创建专报、简报,在局网站设立创建专栏;开展城管“双十佳”评选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宣传全市城管系统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扎口“讲道德、树新风——做一个文明的常州人”主题活动,配合市“舆论导向工程”和“文明行为工程”活动,开展体验环卫一日行活动;按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要求,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配合市创建办做好公益广告的发布工作。
  3. 公共环境组。组长:吕东;副组长:邓金春、沈为国、王炳伟、朱涛。
  主要职责:掌握公共场所测评范围和测评内容、标准,确保公共场所测评指标达标;制定并实施“设施完善工程(城管)”方案,对广告、公厕、垃圾箱等公共设施补缺、补齐,清理各类垃圾死角、盲区、城郊接合部、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的暴露垃圾,全力提升各类公共场所环境面貌。
  4. 交通秩序组。组长:沈为国;副组长:胡林兴,徐建泽。
  主要职责:掌握文明交通和公共秩序测评内容和标准,文明交通和公共秩序相关指标达标;配合市公安局制定并实施“文明交通”工作方案,切实改进占用盲道、乱停车等陋习,改善文明交通水平和改善公共秩序。
  5. 窗口行业组。组长:赵夕荣;副组长:苏龙岩、周庆华、周昌林。
  主要职责:指导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12319平台、支队受理指挥中心做好创建工作;配合市“敬业爱岗工程”活动,优化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提升市民对城市管理窗口的满意度。
  6. 督查问责组。组长:沈家文;副组长:杨焕龙、徐礼成、俞小平。
  主要职责:进一步巩固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实施“我爱我家,志愿同行”城市管理百人再找差活动,配合市“公益互助工程”和“市民督查工程”活动,开展“全体城管人自费捐助一所希望小学活动”和“一路上有你,常州城管‘周末关爱’公益爱心捐赠活动”;负责落实创建工作责任,把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考核内容;负责贯彻落实《常州市建设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对工作不力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负责做好创建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主要工作
  围绕我市创建的总体要求,根据年度创建工作的整体安排,分成“全员发动责任分解、全面找差整改提升、全面迎检巩固完善”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员发动责任分解阶段(1~3月)
  1. 广泛调研,明确2011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
  2. 成立局建设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创建办公室,下发《》;
  3. 对照2011版测评体系,分解责任、明确任务,出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建设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
  (二)全面找差整改提升阶段(4~7月)
  1. 全面解读《2011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各工作组与测评体系内容全面对接,制定各组工作方案、实施计划;
  2. 组织责任单位对照《操作手册》,掌握测评具体要求;
  3. 各责任单位按照创建活动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对标自查,列出重点难点,制定限期达标方案;
  4. 开展“我爱我家,志愿同行”城市管理百人再找差活动;
  5. 广泛参与“讲道德、树新风——做一个文明常州人”主题活动,深入推进“设施完善、文明行为、公益互助、爱岗敬业、市民督查、舆论导向”六大工程。积极参与公共设施完善、交通秩序整洁、公共环境净化、窗口行业优质服务提升、机关干部进社区、“讲文明、树新风、我为城市文明加一分”志愿服务等专项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类主题活动。
  6. 组织每月一次的督查通报会,下发整改通知书;
  7. 各责任单位围绕整改要求,采取措施,拟定专项行动方案,整改到位。
  (三)全面迎检巩固完善阶段(8~12月)
  1. 加强对全市城管系统迎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抓好创建工作的日常监管,防止突出问题反弹,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
  2. 制定迎检方案,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3. 做好创建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和材料审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成立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实行责任单位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具体负责。及时有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2. 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常州市建设文明城市责任书》的要求,将责任目标逐一分解落实。做到定部门、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定成效。对于已达标的项目,要继续巩固提高;对于未达标的项目,要加大整改力度,限期达标。
  3. 强化督导。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局创建办将定期不定期的对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进展情况和成效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向领导小组通报。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题研究和督办,确保我局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4. 严格考核。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对创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并取消该单位及主要领导的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建设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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