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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517/2012-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2012〕17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12-03-06 公开日期:2012-03-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各辖市、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各辖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局有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加强法治城管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131号),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目标

  各单位依法行政的思想观念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要显著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水平要明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要基本健全、科学、完善;分工科学,权责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要基本形成;执法行为要进一步规范,执法效率和质量要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评比巩固省、市领先地位,行政许可服务水平保持全市行政机关前列,依法行政考核保持优秀。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城管法制建设工作,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   

  1、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按照《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常政规〔201112号)的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确认、公布、归档、报备等制度,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和报备工作,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作用,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积极开展城市管理立法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后评估等工作。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的。

  2、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局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发布满2年,要进行全面评估。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执政能力

  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城市管理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和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对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听证。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2、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建立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属于风险评估范围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凡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

  3、加强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跟踪城市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健全矛盾防范化解机制,提高纠纷依法解决水平

  1、健全行政执法争议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积极作用,更灵活、高效、低成本地解决纠纷,在已成立以局领导为首的行政调解委员会和设立行政调解室基础上,明确行政调解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把调解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2、重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不断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对于群众来信,做好登记和办理,不拖不压,及时回复,并将办理结果报局领导;对于群众来访,按业务分类归口接待承办。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强化对复议工作的监督,提高复议质量和效率。加强复议制度、机构、队伍和工作规范建设,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四)深化星级队伍创建工作,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1高质量完成星级队伍创建。以星级队伍创建工作为抓手,促进全市队伍统一、同步发展,实现各中队按计划全部达标。加强对队容风纪、队伍形象等方面的督察。坚持效能原则,完善执法工作评价机制,深化岗位目标责任制,并把文明规范执法考评与创建星级单位挂钩,做到以考评促创建。

  2、全面化转变执法管理方式。在执法管理过程中积极倡导“事前介入、温馨告知、预防为主、查处为辅”的做法,继续推行温馨告知、友情提醒、初犯少罚或不罚等人性化执法举措,积极推动以执法处罚为主向预防违章为主的转变,以强制执行为主向自行整改为主的转变,以堵为主向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转变。大力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并基本实现制度化。

  3、分层次开展执法队伍培训。结合实际工作和队伍发展要求,针对不同的执法人员,通过集中授课、座谈讨论、典型案例剖析、模拟执法、专题辩论、现身说法、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务实管用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4、全方位实施执法队伍考核。进一步加强城管行政执法督察工作,依托城市长效管理数字化平台,继续对所有着制服人员进行每日考评,把对队伍的监管成为一种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组织对全市执法队伍开展飞行考试,尝试建立飞行考试人机对话模块,并将其纳入数字执法系统。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文体竞赛等,对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全方位评定。

  5、多形式提高城管执法效率。积极拓展二级指挥平台和数字执法系统功能,在全市积极推广使用数字执法系统,强化执法服务效能。加大投入,改善执法管理人员的交通、通讯、执法等装备。完善行政裁量权具体工作规范,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完善和有效的应用机制。

  (五)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和扩大公开内容,丰富和完善公开形式。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具体,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着力打造“阳光下的城管局”。

  2、贯彻落实“三合一”网络平台和法制监督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常州市新型政府法制监督系统运行管理暂行规定》,配合做好“三合一”网络平台和法制监督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数据录入准确、及时、规范,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行政权力数据库,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3、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建设。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需要,本着边运行,边学习,边改进的态度,不断对网站进行完善,加强网站日常维护,提高内容更新速度,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城市管理信息。

  (六)强化内外监督行政问责,加大依法行政重要保障

  1、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以集体座谈和个别交流等方式加强沟通与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加以落实与整改。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七)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提供坚强有力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行政首长责任制。行政首长要对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不断加强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2、加强学法建设。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各级城管领导班子常务会议学法、专题法制讲座和集中培训制度,制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日常培训、轮训常态化工作机制,把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要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任职晋职的依据之一。

  3、加大宣传活动。巩固原有宣传主阵地,继续加强与市级、省级和网络媒体的合作、交流与沟通,有效拓展与常州日报、常州电台、南京晨报等相关媒体的宣传合作渠道,开展多方位合作。高度重视网络媒体,主动沟通交流,及时进行网络舆情监控和正面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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