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检查工作方案》和《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17/2012-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2012〕14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12-03-06 公开日期:2012-03-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检查工作方案》和《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与建设)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确认。常州市城管局制订了《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检查工作方案》和《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重点任务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检查

  工作方案

      2.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重点任务分

  解表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检查工作方案

  2012年,是我市接受全国爱卫办组织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检查年。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水平,确保高水平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根据《常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检查工作方案》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重点任务分解表》,结合我局责任书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巩固创卫成果,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围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等工作内容开展迎检准备,力争高分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笑冰局长、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吴建荣副局长、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陈清副局长

  杜彦副局长

  孙骏副局长

  项斌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副主任

  王萍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副主任

  成员:徐治国武进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季晓东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局长

  胡勇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国明钟楼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俞惠政戚墅堰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吕东市容管理处处长

  杨焕龙综合管理处处长

  恽朝霞户外广告管理处处长、市灯光建

  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赵夕荣受理指挥处处长

青监督考评处处长

  沈为国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王炳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市环卫综合厂厂长

  史东晓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主任

  (二)工作机构

  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工作组。

  1. 综合组组长:杨焕龙,副组长:赵夕荣、邹青

  主要职责:牵头制定局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和阶段性推进计划;督查复审检查工作进度;组织、协调局复审检查准备工作,负责各工作组之间工作衔接、统筹协调及相关活动的落实;认真办理群众来电来访,处理“12319”等涉及卫生管理投诉;本底资料的收集归并

  2. 市容组组长:吕东,副组长:恽朝霞。

  主要职责: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落实沿街单位“市容环卫责任区”等制度,车辆停放整齐;城市夜景灯光亮化完好率≥95%;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公益广告的发布工作。

  3. 环卫组组长:王炳伟,副组长:史东晓。

  主要职责:落实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

  4.执法组组长:沈为国

  主要职责:对乱搭建、垃圾渣土违规运输行驶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进行有效查处;对校园周边等重点路段和活动区域加强执法巡查力度,无噪音扰民、无流动商贩。

  三、实施步骤和主要工作

  (一)自查阶段(14月)

  1.成立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下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检查实施方案》;分解责任、明确任务,出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重点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

      2.各单位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的学习培训,对标查找整改问题。

  34月20日前,总结2008年以来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情况,向市爱卫办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二)省级复审阶段(5~6月)

  1. 做好省爱卫办暗访迎检工作。

  2.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区开展明查和暗访,召开工作例会,分析不足。

  3.加强城市长效管理,组织开展各类“找差”活动,对照省爱卫办通报中提出的问题组织整改。

  (三)国家复审阶段(7~10月)

  1. 加强对全市城管系统复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积极做好国家复审准备。进行明察暗访,抓好创建工作的日常监管,防止突出问题反弹;

  2. 进一步查找问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互查,落实整改,不断巩固提高创建成果。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应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分工,及时进入角色,及时有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2. 明确责任,逐项落实。严格按照《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重点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将责任目标逐一分解落实。做到定部门、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定成效。对于已达标的项目,要继续巩固提高;对于未达标的项目,要加大整改力度,限期达标。

3. 条块结合,注重联动。各单位要围绕“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工作思路,落实好属地管理,把着力点放在各自的本职工作上,放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综合提升上,对各类设施进行查漏补缺,落实长效管理。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各区的专业指导,牢固树立全市城管工作一盘棋的思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