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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17/2012-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2012〕23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12-03-31 公开日期:2012-04-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现将《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的一年。全市城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加速年”的要求,加强法制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完善监督机制,广泛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全面推进全市城管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打造“整洁文明、功能完善、出行通畅、环境友好、生态一流的现代化精品城市”的目标。

  一、夯实城市管理法制基础

   ()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序。高度重视立法建设,按照《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实施意见》及《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计划立项、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报备、公布等规定。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法律法规学习落到实处。完善我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确保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日常培训、轮训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二、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深化开展队伍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省厅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活动,再促队伍规范化发展。深入开展文明规范执法考评工作,完善细化考评制度和模式,加大督察工作力度。巩固四星级档案单位创建成果,推动全市执法队伍档案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队伍建设、管理和考核。注重执法队伍学习培训工作,创新模式,尤其是继续组织开展执法中队长及优秀业务骨干培训班。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并召开城管法制工作例会。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拓展二级指挥平台和数字执法系统功能,并在全市积极推广使用数字执法系统,强化执法服务效能。执法管理人员的交通、通讯、执法等装备齐全,装备完好率达95%以上。

  ()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和方式。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向基层拓展。探索多样化的柔性执法方式,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完善行政执法联合联动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加强执法力量。

  ()加大城管宣传工作的力度。围绕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工程),巩固原有宣传主阵地,并继续加强与市级、省级和网络媒体的合作、交流与沟通,有效拓展与常州日报、常州经济台、南京晨报、现代快报等相关媒体的宣传合作渠道,开展多方位合作。举办“城管文化节”系列宣传活动,开设“城管道德大讲堂”专栏。加强宣传通讯员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培训、交流座谈等形式,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认真执行《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常州市新型政府法制监督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做好“三合一”网络平台和法制监督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局网站管理工作,内容及时更新维护。

()大力规范行政决策行为。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决策后评估工作,重点评估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决策后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予以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

()健全行政执法争议调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行政调解工作经费,保证行政调解工作全面、有效地开展。

  ()重视行政复议办理工作。进一步贯彻实施《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加强行政复议制度、机构、队伍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以及行政调解等纠纷化解机制的衔接。

  ()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相关制度。对可能引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进行排查,制定防范措施,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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