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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机关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17/2012-0001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2012]27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12-05-08 公开日期:2012-05-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机关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现将《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机关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2年机关考核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完善公务员考核工作,根据《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苏组通〔2007〕6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常组发〔201124号)和《常州市市级机关内设机构考核暂行办法》(常人社发〔2011233号),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考核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考核工作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及城市管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一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为依据,完善考核办法,改进考核手段,通过科学的考核管理,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开拓创新和优质服务的能力,强化内设机构的工作效能和团队建设。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奖惩相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实施

  1、公务员考核

  对公务员的考核,围绕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依托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公务员网络考核管理系统进行。

  (1)平时考核

  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实行岗位目标管理,突出绩效评估。

每个公务员按照全年工作目标及年初部门制定的工作目标,按季分解落实,制定季度工作计划,并根据权限分别由分管领导或处长审核。

  公务员每天登陆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公务员网络考核管理系统进行上下班的考勤。

  季度末根据不同的打分权重,由分管领导和同处室人员分别对公务员季度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打分的指标细化到工作的质、量、效率和难度。每季度的考核成绩包括勤和绩两部分。

  (2)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是对公务员的综合评价,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年度民主测评。年底时,通过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公务员网络考核管理系统发布正职领导、副职领导及其他人员、工勤人员的年度民主测评表,所有人员进行背对背的互评。通过年度民主测评可得出德、能、廉的成绩。

  公务员年度考核总成绩由四个季度的勤、绩成绩和年度测评得到的德、能、廉成绩汇总而成。以此成绩为依据,由局公务员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每位同志的考核等次。

  2、内设机构考核

  局内设机构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依据是《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任务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和《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度机关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考核以目标、任务、质量、效益、特色为重点,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清楚。

  (1)目标制定

  各处室依据全市重点工程(工作)、全局(中心)年度工作要点、本处室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制定年度目标任务。

  (2)目标考核

  目标考核由局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局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指导。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为各处室目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处室的各项工作目标。

  各处室每月要对目标运行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季度抽查、半年督查和年终总评。

  年底时各个处室由处长代表进行述职总结,汇报处室全年工作情况,进行内设机构的民主测评,评选出优秀处室。

四、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

  公务员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评选出的优秀处室将受到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内设机构目标考核的总评结果也将与个人的评优、评先挂钩。

  通过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发挥激励约束的导向作用,积极营造履职尽责、创先争优、充满活力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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