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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56/2009-0003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09-04-01 公开日期:2009-04-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该通知明确了我市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
常州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

 中央和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2009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后,3月10,省厅在扬州召开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座谈会,重点研究了经济责任审计调查、审计宣传、规范起草、理论研讨等方面的工作。为落实省厅座谈会议精神,现将我市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调查

根据省厅关于此项工作的计划,我市需要做好迎接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6月底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省厅经审处。二是下半年将接受省厅组织的全面调查。具体事项有:

1.会同市组织、纪委、人事、国资委等部门收集、汇总我市本级自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来的联席会议相关文件、出台的制度、会议记录等资料;收集近两年有关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简报、通报、专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综合报告等资料;准备近两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档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台账、会议记录、领导批示、相关文件、项目资料、统计报表等重要归档资料。

2.根据省厅需要检查一个县级审计局的要求,选择金坛市审计局接受这次调查。

3.准备自查书面材料。

此项工作由市局经审处牵头,法制综合处、办公室协助。

二、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宣传

1.收集以往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与实务研讨论文,11月底汇总后报省厅供省厅汇编论文集用。此项工作由市局经审处、法制综合处共同完成。

2.组织撰写或收集以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和查处的典型案例5篇,11月底汇总后报省厅供省厅汇编经济责任审计案例用。要求:金坛市2篇、溧阳市1篇、市局经贸处1篇,10月20日前报市局经审处集中上报。

3. 6月底前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果和典型经验”编发《江苏审计》增刊一期,同时在省报和全国性报刊上推出一期专版,各市上报一至两篇,字数在2000字内。要求:武进区1篇、金坛市1篇、市局财金处1篇,6月20日前交市局经审处集中上报。

4.《经济责任审计条例》颁布后结合五五普法、审计法制宣传等向社会进行宣传。具体时间、活动形式待定。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研讨

围绕“如何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引导和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为目标”这个主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与实务研讨。结合实际,重点对“地方(县、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重点、评价体系和方法,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绩效评价”等课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新北区、市局外资处、社保处各1篇,9月底前报市局经审处。

四、关于配合省厅起草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的工作

此项工作由省厅负责起草,我市需要给予配合,具体工作:一是在调查基础上,对两个规范的内容提出需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和乡镇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二是要结合这次规范的起草工作,认真做好相关成熟经验收集整理工作。三是对征求意见稿及时征求意见并形成汇总稿5月底前上报省厅。此项工作由市局经审处负责。

五、关于制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办法的工作

按照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要求,各地审计局要制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办法,并在办法中就经审工作管理体制、计划管理年度经审项目、审计质量控制、每月统计报表、宣传信息、年度工作总结等工作,以规范性条文的形式加以明确。经局长办公会议确定,该办法由经审处负责起草,经局有关会议审定后发布执行。

 

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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