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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56/2012-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审发〔2012〕8号 发布机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12-02-24 公开日期:2012-03-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该通知对常州市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进行了明确
常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有关部署和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常州市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常州市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审计机关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全市审计法治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全市审计人员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全面履行法定审计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国家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被审计单位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审计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审计监督的环境也不断改善。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审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对审计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常州审计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常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推进我市审计事业发展,为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通过扎实开展学习法律、宣传法律和深入推进遵守法律、应用法律和严格执行法律工作,进一步增强我市审计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审计和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二、深入学习各类法律法规
  第一,深入学习宪法。全面掌握审计监督的各项规定,使全市审计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深刻认识审计监督的宪法地位,全面履行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
  第二,深入学习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中央两办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江苏审计条例等审计法律法规。深化对依法审计的理解,促使全市审计人员全面掌握审计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实质,依法行使审计监督职权,自觉规范审计行为。
  第三,深入学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财经、行政和刑事法律法规。要结合审计项目加强对财政、金融、企业、政府投资、社会保障等各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正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准确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或提出移送主管机关处理的意见。
  第四,深入学习行政法律法规。通过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审计机关能依法行政,审计人员能依法办事,全面履行审计职责。
  三、深入开展审计法制宣传
  第一,以审计法律法规为主线。特别是要加大对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中央两办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江苏审计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审计工作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二,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渠道开展审计法制宣传工作,采用普法专栏、普法报道、送法下乡、法制文艺、法律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审计法制宣传工作的影响力。
  四、深入推进法治实践
  (一)加强审计法制建设。配合省审计厅做好地方审计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工作,做好地方审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清理、修改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二)提高依法管理能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依法决策能力。严格执行决策,增强执行效率,提高执行决策的能力。
  (三)完善应用审计成果机制。通过严格审计执法、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和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建言献策等举措,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规范运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增强审计执法力度。加大审计揭露问题的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违规、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加大审计处理力度,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进行处理处罚。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
  (五)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规范审计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强化审计复核、审理、审计业务会议、质量检查、审计听证、行政复议等制度的执行,加强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
  (六)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和审计业务组织管理,有效整合审计资源,积极探索和推广多专业融合、多方式结合的审计组织方式,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坚持过程审理与结果审理相结合,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审计组织管理能力。探索信息化环境下实施审计和管理的方式方法,推广数字化审计模式和计算机审计方法,加大联网审计的推进力度,创新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管理方式,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加强分析研究,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提高综合分析能力。
  (七)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审计文化建设相结合。大力提倡和宣传《国家审计准则》对审计人员规定的基本审计职业道德,发挥审计职业道德对审计执法人员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和引导功能,将法制宣传融入到审计文化建设中。弘扬“依法、求实、严格、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培育符合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审计文化。
  五、工作步骤
  全市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准备启动阶段: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顺利实施做好必要的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并于2013年左右接收市委、市政府及省审计厅法制宣传教育中期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实施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接受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对规划落实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严格执行《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一线、服务实践,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科学规划、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市审计局成立“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普法依法治理会议,部署、总结“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局法制综合处负责全市审计机关普法规划的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等日常工作,宣讲法律法规,解决法律问题,并加强对审计人员学法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和其他有关处室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全市审计机关要加强法制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机制,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力争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审计人员法律培训力度,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通过冬训、公务员学习网等方式将法制培训贯穿审计人员职业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四)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狠抓审计执法责任制度、审计执法公示制度、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审计复核和审理制度、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加大执行力度,不断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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