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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05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索 引 号:014109541/2005-0002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口计生委[2005]3号 发布机构:市人口计生委
生成日期:2005-02-05 公开日期:2008-04-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5年全市工作要点
2005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各辖市、区人口计生局:

2005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争创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县(市、区)的决战之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主要任务,以争创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县(市、区)为动力,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推进机制创新,不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的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确保完成“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两个率先”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有关制度和实施方案,明确奖励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方式,坚持“统一政策,严格把关;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直接补助,到户到人;健全机制,逐步完善”的原则,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管理运行机制,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奖励扶助制度在全市全面实施。加强对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管,杜绝虚报、冒领、克扣、挪用的行为要切实做好奖励扶助制度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实施这一制度的重要意义,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晓度,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的政策效应,激发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妇女发展项目贴息制度,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特困家庭给予社会救助。结合“三下乡”等活动,开展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的走访慰问活动。把计划生育纳入社会整体保障体系建设和农民养老制度改革中,加快形成以奖励扶助为主导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二、着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

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总结推广“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取得的成功经验,“9·25”期间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努力提高知识普及率。加强以“县级指导站为龙头、乡(镇、街道)人口学校为重点、村(居)人口学校为基础、计划生育知识角为纽带”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网络建设,提高宣传教育能力。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二台一报”的舆论导向作用,推动各级的栏目建设再上新台阶。继续开展“好新闻”、“好栏目”评比表彰活动。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按照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思路,不断拓宽宣传教育领域。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制作和发放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品的质量,提高进村入户率。组织好集中性社会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9·25”期间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文艺调演的评选工作,力荐精品,充分展示全市计生干部、文艺工作者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的精神风貌,宣传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果。

    继续做好党校系统人口理论教育工作,突出科学发展观和人口战略教育。创新党校人口理论教育的合作研究机制,充分发挥人口理论讲师团作用。全面开展青春期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提高青春期教育的规范化水平。

    三、谋划“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

    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科学预测未来人口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制定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阶段性目标和相关政策措施,为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有关人口问题的科学依据。完成全市“十一五”人口发展与布局专项规划的编制任务。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制定全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四、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强化依法行政观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增强解决行政执法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实施,促进各级计生部门和计生干部依法行政。

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系统执法责任制与过错责任追究制,统一职责要求,统一标准,加强层级监督;认真实施《常州市特殊情形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审批规定》,严格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确保审批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进行;加强对基层的检查指导,坚决执行“七个不准”的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落实专项治理的各项举措。切实加强信访工作,深化信访首问责任制的落实,着力解决信访老户问题。加强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五、努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探索建立优质服务的新模式。由过去医院化的、以已婚育龄妇女为中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模式,全面转向人性化的、专业化的、以家庭为中心的生殖健康促进服务模式。树立为健康人群服务的意识,拓宽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生殖健康领域,引入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建立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平等与尊重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的技术服务标准、操作细则、管理体系、监督评估及培训计划。全面推进“零距离服务工程”,在做好公共型、倡导型服务的同时,努力开展特需型服务,拓展优质服务领域。

    继续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的意见》,按照“重点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提高技术装备和服务能力”的要求,切实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开展以加强本系统为主的,以提高工作效率、效益、业绩为目标的网络整体能力建设。各级服务机构要力所能及地承担起当地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促进的技术服务工作,通过两年努力,使本县(市)级系统内承担的放取IUD术和人工流产术手术量占本地手术总量50%以上。积极探索“县站—中心乡站—普通乡镇”为“三站一体”的网络体系有效运作方法。积极拓展“1+X”服务项目,建立本系统服务网络“倡导—筛查—转诊”的运作模式。深入推进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促进系列工程,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常州市关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04]128号)文件精神,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好孕前倡导、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逐步形成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母婴健康水平。

    六、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强化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队伍作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和社会救助等活动。依托社区计生或卫生服务阵地,做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随访服务等工作。

    建立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在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负责的基础上,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形成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体系。依法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外资、股份制、民营企业计划生育法人责任制管理办法,消除计划生育管理空档。做好取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相关工作,保证向群众免费发放。打破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的界限,落实“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工作方针,切实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使流动人口尽快享受市民待遇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真正做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七、加快信息化建设和统计改革

按照国家、省对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市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规划,通过信息化大力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保证城区新版本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使用省开发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系统、社会抚养费信息系统、避孕节育免费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软件。逐步推广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电子台账。建立常州市出生人口素质信息监测系统。推进人口计生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各地要开发满足计生管理和服务需要的应用软件,提高宽带、高速计生专网的利用效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整合信息资源,促进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人口计生专网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保障系统信息和数据的安全可靠。开展计生系统计算机知识及应用技能竞赛,全面提高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

    加强统计分析,对“十五”期间我市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对未来我市人口变动趋势进行科学预测。做好经常性统计工作,积极实施相关统计调查工作。深化规划统计改革工作,创新统计工作新机制。

    八、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保证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使广大党员努力成为“率先发展的带头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适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切实加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广大人口计生干部的能力建设,努力培养具有新素质新本领新眼界的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干部。完成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更名工作,按照新的职能,加强机构建设,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宏观调控。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在全系统形成敢于竞争、积极进取的良好风气和氛围,创造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

    加大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培训教育的力度。逐步形成以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现代化培训方式为手段的干部教育培训新体系。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地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培训,使人员的知识结构得到明显改善,专业素质得到较大提高。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管理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做好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开展新一轮公务员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推进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培训,继续开展公务员“四五”普法工作。

    坚持不懈地抓机关作风建设。以提高服务效率为重点,强化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精简会议文件,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推进电子政务,改进办事方式,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制度创新,严格依法行政,树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述职述廉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行风评议机制和监督机制。做好行风评议工作,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改力度,从源头上杜绝行业不正之风。

    九、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机制

    各地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快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的有效机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确保2005年全市县以上计划生育财政经费投入达到人均10元以上,确保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免费服务项目以及基层工作人员待遇得到落实。将流动人口纳入本地总人口基数计算,将所需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分担”的原则落实到位。适应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收缴分离,预算管理”,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切实纳入法制轨道。

    十、扎实做好“十五”争创工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十五”期间省对市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创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示范县先进县合格县活动的意见》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扎实实搞好“十五”争创工作。以检查和考核活动为契机,对照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和创建活动考核验收标准,认真梳理,找准存在的差距,狠抓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如期完成“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

 

 

 

            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五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要点  2005          

  抄送:市委、市政府、省人口计生委、各辖市、区党委 

        政府、市政府科教文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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