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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卫生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索 引 号:014109760/2008-001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生成日期:2006-02-28 公开日期:2008-03-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十五”期间常州卫生事业发展情况,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宏观环境,“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常州市卫生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2006年2月)

 

2006年至2010年,我国将执行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十一五”是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之后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关键性五年。为加快推进我市卫生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关于制定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卫生事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和背景分析

(一)“十五”期间常州卫生事业发展情况

“十五”以来,全市卫生系统加快事业发展,深化卫生改革,农村卫生和公共卫生水平不断提高,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职能得到强化,综合实力和人才队伍迅速壮大,为“十一五”卫生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1.基础建设快速发展。“十五”期间卫生局直属单位基础建设竣工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第一人民医院病房楼(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第二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妇幼保健院病房大楼(2.8万平方米)投入使用。

2.公共卫生不断加强。2003年我市成为非典安全区。同年底市区和二辖市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全市基本完成卫生监督体制和疾病预防体制改革。加强艾滋病、肺结核、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率先在全省卫生系统实行计划免疫“金卡”工程,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连续稳定在95%以上。建成全省先进的“120急救指挥卫星定位系统”。无偿献血率达100%,成份输血率全省第一。

3.农村卫生力度加大。农村二件实事实现“三年任务,二年完成”目标。农村初保工作健康发展,我市提前3年成为江苏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地区。全市农村居民参保人数占应参保人口93.41%,率先达到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标准。创建省卫生镇38个,省卫生村134个。卫生镇占全市乡镇总数的76%,卫生村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16%。

4.社区卫生网络健全。市区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个,占行政街道总数的95.8%,社区卫生服务站37个,钟楼区、天宁区成功创建首批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88.5%。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96.2%,超额完成常州市全面建设小康水平卫生指标。

5.医学科技显著进步。获国家自然科技基金会项目2项、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有9个临床科室被评为省级重点专科,建成1个国家认可实验室,启动建设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建立14个重点专科实验室。完成心脏移植、自(异)体肺脏移植、胰肾联合移植、肝肾联合移植、人工助孕、造血干细胞移植等重大项目,填补了我市医学领域的空白。肾移植1300多例,名列全省第一,在全省首次利用超体重脐血干细胞移植术治疗白血病获得成功。

6.人才培养步伐加快。17名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3人被评为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8人被评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江苏省“135工程”重点医学人才1名,江苏省“333工程”人才19名,常州市“831工程”人才39名。引进和培养硕士研究生186名,博士研究生32人。

7.中医事业更加振兴。常州市被确立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建设单位”,为省内首家。新增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2个。农村中医网络基本健全,建成省级中医重点临床专科4个、省级中医重点临床专科建设单位1个、市级中医重点临床专科11个。新增省名中医8人,市名中医10人。

8.行风建设初见成效。采取综合措施遏制“红包”、“回扣”现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2005年市直医院药费占业务收入比例同比下降5.5%,人均门诊费用降低3.9%,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近年各医院的综合满意度保持在95%以上。

(二)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虽然 十五期间我卫生事业取得快速发展但总体上看长期积累的矛盾仍未消除卫生事业与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还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与建立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卫生事业发展仍然不全面、不协调 ,尤其是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发展不够削弱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

1.卫生资源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农村卫生相比于城市卫生比较薄弱卫生资源过多地集中在城市,农村医疗卫生基础卫生设施落后卫生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相比于医院服务比较薄弱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卫生保健的需求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局面尚未真正形成。民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相比比较薄弱。民间资本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体现不充分,多种所有制医院并存,公平、竞争有序的医疗服务格局尚未形成,民办医疗机构床位占医疗机构床位不足2%。

2.卫生服务公平性欠缺。城乡二元社会的特点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差异,使得高消费和低消费人群并存、高层次与低层次服务两极分化、以及高利用和低利用相伴的需求格局,弱势人群的基本医疗缺乏有效保障,群众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反映仍然相当突出。城市医疗机构相对集中,职能交叉,自成体系,难以形成区域内资源的合力优势。在内部结构上,存在着重医疗、轻防保的问题。

3.政府与市场作用界限不清。卫生事业需要强化政府职责同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但在卫生事业发展过程中政府职责与市场机制边界不清政府与市场两种手段交错位未能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影响了卫生工作社会目标的实现。一方面政府投入和监管责任不到位。政府卫生投入绝对数虽然逐年增加但其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下降 在整个卫生费用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居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持续增加。同时卫生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督执法力量不足区域卫生规划难以有效实施政府规范引导医疗卫生服务的作用未能充分体现。另一方面市场机制运用问题上不及并存。由于医疗卫生机构生存发展主要靠自身积累公立医院经济运行过多引入市场激励机制,卫生机构运行也相当程度上依赖创收”,而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多渠道办医的格局却没有完全形成

4.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不强。应对复杂多变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体系和机构尚未建立,政府各部门及系统之间有效和快速协调的应对机制尚未形成;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薄弱。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实验室装备比较落后,与兄弟城市相比差距明显;信息网络系统脆弱,信息网络平台尚未构建成功;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队伍人才严重缺乏,现有人员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基层单位缺乏高水平的人才,乡村两级缺乏稳定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人员;设备不齐全,缺乏必要的检测检验设施;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不足,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机构的日常经费约有三分之二需要通过有偿服务弥补。

(三)“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宏观环境

“十一五”期间,卫生工作既面临良好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

1.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卫生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

卫生事业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发挥着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作用。新一届党中央强调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003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指出,公共卫生建设工作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必须下大力气抓好。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报告中指出了发展卫生事业必须重点抓好的三件事。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去年7月,卫生部部长高强就卫生改革与发展进行了全面阐述。中共中央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中,把发展卫生事业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强调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加强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突出问题,并制订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卫生事业发展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2.经济快速增长及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为卫生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市“ 两个率先进程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有着坚实基础和广阔前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指导下,各项政策逐步配套实施,将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我市将在2006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1年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将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市委关于制定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要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努力形成以公有制医疗机构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全面提高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坚持政府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控制医疗费用,重视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卫生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财政、金融、物价、税收体制改革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完善,将为解决卫生事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机制不活等深层次矛盾 , 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撑和保障。

3.公共卫生领域面临严峻挑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艰

目前,我市已制定了《常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建设规划》和《常州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加强了卫生监督执法和传染病控制工作,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理顺,市疾控中心实验室通过国家实验室验收。进一步完善了全市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报、预警功能。虽然我们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对照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公共卫生领域的形势依然严峻。近年来,随着跨国贸易、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投资和人员流动规模的迅速扩大以及生态环境的改变,公共卫生领域面临巨大挑战。

4.现代医学模式不断深化,传统的医疗服务方式面临冲击

  长期以来,大部分医院服务模式单一,其中心任务是以医疗为主。随着现代化医学发展的整体化趋势,现代化医院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四项任务相辅相成,成为医院生存和发展的不可分割的整体。特别是在医学模式发生转变,疾病谱发生变化,慢性病、人口老龄化等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单纯依靠原医疗模式不能适应和满足社会人群的需要,更由于遗传、行为、心理因素、生活方式、社会环境等影响,无病早防、有病早治、预防残疾、康复医疗在健康全过程的作用愈来愈明显。因此,医院从单纯医疗型向综合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型发展,扩大预防、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功能已成为趋势。同时,随着基因医学工程和生命科学的重大发现,人们对医院医疗保健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

5.医院净收入将逐步减少,医疗机构的生存和发展面临一定困难

我国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的社会公益事业。公益性的本质是公众共同受益,政府的福利主要用于健康教育、预防、重点学科建设、特殊病人的治疗与救护等,国家对医院的投入将会逐渐减少以至断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服务领域在没有投入的情况下,又不以盈利为目的,不能完全按经济领域的等价交换原则,医疗价格与价值背离的现象仍然会长期存在。医院运行中一方面要按照一定的福利价格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面要按照市场价格支付各项开支,而补偿机制又不完善,使医院的发展步履艰难。医疗保险基金筹资与职工工资总额挂钩,实行以收定支的原则,使医院从参保对象所得的业务收入总额受到限定。同时医疗市场将逐步放开,加上目前采取的医院降低药品费比例、控制门诊和住院病人费用等措施,医院的业务收入将受到明显影响,医疗机构之间竞争必将进一步加剧。

二、“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发展”的战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遵循五个指导原则:

一是优化配置、合理布局的原则。以“规划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为总方针,对市区卫生资源实行全面统筹协调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与控制的关系,提倡资源共享,提高市区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是政府调控、市场调节的原则。根据不同卫生服务领域的特征,有效运用市场供求关系和竞争机制,调整资源配置和卫生机构的运行环境。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卫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鼓励营利性医疗机构参与医疗市场竞争,适度发展非基本医疗和特需服务。

三是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在服务形式和内容上提供居民迫切需要的服务。调整服务方向与内容,积极推进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抓好常见疾病和重点疾病的防治工作,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区域内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四是全行业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打破行业、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对卫生资源实行全行业管理。按功能、规模、职能要求,进行合理分级设置,形成完善的分级医疗卫生体系,以利于发挥整体功能,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是统筹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从全局、整体出发,坚持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结合,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在坚持总目标的基础上,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不断完善本规划。

(二)总体目标

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的“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执法”三大服务体系,形成“资源配置优化、医疗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明确、规模发展适宜、医疗技术先进、保健服务便捷、内部运行高效、监测手段完善”的卫生格局。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比较健全,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和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基本得到控制医疗资源配置逐步优化城乡居民普遍享有方便快捷、价格合理的基本医疗服务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逐步满足适应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卫生行政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卫生发展与经济发展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

(三)具体指标

健康水平。综合反映居民健康水平的三大指标,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平均期望寿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快速及时,有效遏制重大传染病流行蔓延,确保公共卫生安全。新的市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8年交付使用。建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信息监测系统和评价指标体系,“五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全市妇幼保健机构甲等达标率达80%以上。个人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到100%,争创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

农村卫生。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市达标率100%。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达100%。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95%以上,合作医疗基金达到年人均150元以上。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农村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达100%。农村社区卫生普及率100%,农村改水受益率98%以上,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到90%,创建国家卫生镇3—5个,国家卫生村10个。

医疗服务。每千人口总床位3.9张,每千人口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2.2人、注册护士1.8人。每20-30万人口的城市组团至少拥有一所300床以上的医院,每5万人左右的社区拥有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l-1.5万人拥有一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街道覆盖率达100%,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100%。力争创建2-3个国家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民办医疗机构数量达到全市医疗机构总数的15%以上、床位数量占全市床位数的10%以上。急救车辆平均出车时间小于2分钟,平均调度时间小于1分钟。

基本现代化。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市直医院均达到江苏省基本现代化医院及国家三级综合和专科医院标准。卫生管理、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一体化的信息化广泛应用,实现资源共享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建立起功能完备、标准统一、系统安全,与基本现代化相适应的卫生信息化体系。

科技进步。新增5个省级重点专科、15个市级重点学科,新建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力争有省级重点学科或实验室1-2个。完成15项左右重点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三级医院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占医生总数的25%以上,二级医院硕士研究生占医生总数的15%以上;建立硕士生培养点50个,博士生培养点5-10个。

中医事业。创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争创省级基本现代化中医院2个以上。建成15-20个市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乡镇、8-10个市级乡镇卫生院中医特色专科。新增3个省级中医重点临床专科,建成8-10个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临床专科。力争有2个以上专科列入省级中医示范专科,有1个专科(专病)创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或中医特色专科(专病)。

(四)主要任务

1.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围绕两个率先,全面落实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实施农民健康工程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抓住机遇、深化改革,

以人为本、提高质量,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协调快速、持续发展

 

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由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等在县(市)、乡(镇)、村范围内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组成。根据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以及农村交通状况改善等实际情况,制定县(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打破所有制界限,从实际出发,调整农村卫生资源结构与布局。逐步建立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多元投资、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级重在提高,切实加大投入,努力办好预防保健中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医疗中心(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和卫生监督所。乡级重在调整,每个建制乡镇保留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实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并以乡村卫生机构为基础,组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和基本医疗等综合服务,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落实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提高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完成对重大疾病的干预措施,毫不松懈地抓好经常性防治措施的落实,将防治工作纳入法规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集中力量消灭或控制一些发病率比较高、对农村居民健康威胁严重的传染病和地方病。依法开展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强化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要充实卫生监管力量,积极创造条件在乡镇设置县级卫生监督所的派出机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卫生管理工作,维护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秩序。以创建等级妇幼保健院所活动为动力,完成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和设备配套,培养一批妇幼保健业务技术骨干;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监督管理,规范开展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助产技术等服务,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农村出生人口素质。

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总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稳定和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覆盖面,扩大受益面,提高补偿率。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增加对参保农民的补助。制定和完善科学的补偿方案,合理确定补偿范围,实施分类补偿,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在重点解决好大病医药费用的前提下,降低报销起付线,适度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受益范围。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建立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强化对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监督管理,控制医药费用。实行民主监督,规范合作医疗运行。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制度,创造条件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社会医疗保险方向过渡。

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其他具有社区特色的专业机构为补充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由乡镇卫生院通过完善服务功能、调整服务机制、转变服务模式改建而成,并按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要求进行建设。原则上每个建制乡镇设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一般以5万为宜,中心的人员总数可按服务人口6—8/万的比例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通过对现有村卫生室和部分卫生院分院改建而成,也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独设置或与村委会合建,每3000-5000人左右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每站人员一般以35人为宜,其中1名为女全科医生。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举办具有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常州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和《常州市示范性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 “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

2.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工作

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对照小康社会对卫生的要求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在硬件、网络、队伍、信息建设等多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信息网络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

加强各类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探索新形势下疾病预防控制策略,加强卫生系统内部与社会各有关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协作机制;积极预防和控制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稳定的重大与重点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网络建设,开展社区综合防治。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人口覆盖率达100%,肺结核病患者和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的转诊率达95%。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督导治疗覆盖率达95%、规则治疗率达95%,治愈率达85%。加大艾滋病的防治力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积极推广高危行为干预措施,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血防工作方针,围歼内陆钉螺,综合治理江滩、压缩有螺面积,保持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局势。切实做好急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四个环节的工作,积极应对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疫情,提高对暴发疫情、新发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急反应能力。开展全人群干预,加强重点人群管理,降低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老年性疾病、精神障碍、营养性疾病、学生常见病的危险因素水平。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努力建设适应市情、满足预防保健需求、分工明确、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精干高效的市、辖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使其成为具有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监测与评价、健康教育,能承担辖区预防保健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咨询、调查研究、信息处理以及传染病流行、不明原因疾病、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等功能的综合性预防保健机构。城市构建以直接面向人群,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和疾病综合防治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性工作任务。辖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2008年前完成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特别要加强城区基层防保网络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理顺管理体制。积极实施部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标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标准》,全面提升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水平。

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坚持妇幼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正确方向,认真贯彻新时期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两规”为重点,努力满足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合理配置妇幼卫生资源,调整存量卫生资源结构,优化妇幼卫生资源配置,确保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卫生保健服务。严肃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从业人员的准入以及规范化服务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行为。各级政府要重视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对妇幼卫生事业的经费投入。根据《江苏省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纲要(2001-2010年)》要求,按当地7岁以下儿童和18岁以上妇女人均5元的标准落实妇女卫生保健和儿童卫生保健服务经费,用于支持和促进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要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通过对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动态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预测趋势、进行科学决策,保证妇幼卫生各项目标措施的顺利实施。

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以满足我市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促进与城市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为目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地开展清洁环境、健康教育、除害防病和改水改厕、农村三清等各项爱卫工作,最大限度地改善城乡卫生状况,优化居住环境。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建立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城区创建工作要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为重点,扎扎实实地开展巩固和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活动,适时启动建设健康城市工作。农村创建工作要以巩固“三清”工作成果为基础,以创建国家卫生镇为重点,继续开展创建省、市卫生镇、村活动。推进以“健康常州进社区”为主题的健康卫生知识传播普及工作,在城市社区开展主要危害人群健康因素的“社区诊断”;并在逐步扩大建立健康档案的基础上,进行规范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行为干预和管理,由点到面进行示范推广。到2010年,城区居民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 90%;群体和个体健康行为形成率85%。积极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示范镇、村创建工作。到2010年,农村居民相关卫生与健康知识知晓率85 %;群体和个体健康行为形成率80%。

3.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

实行卫生资源战略性调整促进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创建活动加快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城市居民提供低成本、广覆盖、高质量的社区卫生服务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

抓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按照《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业务用房纳入城市社区公共设施建设规划,保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用房。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在新建或改扩建居民区时,须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卫生行政部门参与规划审核。区级政府要整合社区资源,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用房。要按省定标准,合理设置科室,加强设备设施配套,努力建设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其综合服务功能。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一体化的模式,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规范和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信息公示制,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行为。实行考核末位淘汰制度,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介组织,加强行业自律。科学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努力建立一个15分钟的居民健康保障圈,缓解大医院的门诊压力和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矛盾。

着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各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综合、连续、主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综合,就是要坚持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向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和康复等六位一体的服务。要始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连续,就是要通过建立健康档案等形式,全面掌握居民个人的健康状况,针对出现的健康问题及时采取干预措施。要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区域医疗卫生中心稳固的业务合作关系,为居民个人提供不间断的医疗保健服务。主动,就是要牢固树立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思想,改变坐堂行医的服务模式,深入家庭,贴近群众,为社区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全面推行责任医生制度,逐步使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家庭医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通过行政和经济手段,促使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建立稳定、畅通的协作机制,真正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

建立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新机制。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逐步实现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凡是新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标、招聘。推行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公开招聘制度,建立健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准入管理和质量控制,引入竞争机制,在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上求突破。在坚持政府举办为主的同时,调动各类非公资本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的积极性,逐步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多元化格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试点并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加以推广,建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合作与指导制度。

4.继续强化执法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维护正常的医疗卫生市场秩序。

加大医疗市场监督力度。对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按照部、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有关精神,积极探索监督管理的方法和手段,重点对非法无证行医、聘用非卫技人员、出租承包科室、非法性病诊疗、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医疗美容、非法义诊进行监督执法。要将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强化基层检查,实行部门联动,严肃查处大案要案。规范医疗广告市场,严格按照《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医疗广告的审核管理工作。对违规医疗广告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打击非法医疗广告。对医疗机构等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规范行政许可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办法》,继续改革卫生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统一制定和执行全市各类卫生行政许可项目审核的技术标准,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卫生许可工作流程。在严格卫生许可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许可后的卫生监管,把事前许可和事后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做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工作,启动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建设项目和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的预防性监督审核工作,做到关口前移,技术服务前移。

加强食品卫生监管。深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以食品卫生信誉度为重要指标的卫生信用评价体系,不断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体系的各项环节和内容。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与卫生许可制度及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效率,强化企业自律,要将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制度管理。结合量化分级工作要求,全面贯彻执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强化对餐饮等行业的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开展危险性评估,建立健全网络数据库,建立食源性疾病暴发预警系统,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控制能力。扩大农村卫生监督覆盖范围,着力提升农村中心集镇、重点区域的食品、健康相关产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等各类公共卫生行业水平。

5.努力推进卫生基本现代化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将完成下列重点建设项目:移址新建疾控、监督业务大楼,2006年开工建设;市一院7万平方米的门急诊大楼续建工程;市二院新建病房综合楼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市中医院68万平方米的门诊病房综合楼续建工程;市三院门急诊病房大楼续建工程面积4.6万平方米;市肿瘤医院将整体迁建,面积8万平方米;卫生学校迁建工程、市红十字急救中心和市中心血站业务大楼交付使用。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按照《社会事业领域资源调整规划纲要》,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正确处理发展与控制的关系,按照“规划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着重对现有不合理的卫生机构布局、规模、功能进行结构性调整,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依据“全行业管理、优势互补、机构重组、充实内涵”的原则,形成“资源配置优化、医疗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明确、规模发展适宜、医疗技术先进、保健服务便捷、内部运行高效、监测手段完善”的卫生格局。对照《江苏省基本现代化医院标准》和《江苏省基本现代化中医院建设标准》,市直医院加快创建基本现代化医院步伐。发挥政府和市场调节的作用,有效运用市场供求关系和竞争机制,在政府调控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参与医疗市场竞争。

提高卫生信息化水平。牢固树立卫生信息化促进卫生现代化的观念,以“三级网络”、“一级平台”为核心,加强卫生信息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以完善门户网站及行政办公系统为核心,加强卫生电子政务建设。以建立区域卫生数据中心为核心,加强卫生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开发和利用以“病历一卡通”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医院信息系统发展。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系统软件的开发和研制。以促进应用为核心,推进医疗卫生系统各专业领域信息化建设。

6.进一步振兴中医事业

认真贯彻《中医药条例》和《江苏省发展中医条例》,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投入,切实解决发展中医药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鼓励应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的政策措施。在卫生资源配置、区域卫生规划、农村卫生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积极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加强孟河医派学术经验的整理、研究,弘扬孟河医派精髓。成立孟河医派研究会,筹建名医馆,加强孟河医派陈列室馆建设,争创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坚持继承与发扬相结合,全面提高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以中医内涵建设为重点,加强中医急诊科室建设,强化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中医急症和中医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关键环节的研究。加强中医专科建设和中医学术研究,加速培养中医药人才,完善人才结构,提高中医队伍整体素质。开展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项目50—60项,争取15项省级科研项目,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10—15项。

继续完善全市城乡中医医疗保健网络体系,在加强现有中医药机构建设的基础上构建新型中医药服务体系制定中医药机构设置规划统一纳入区域卫生规划。调整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构建以市、县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室、诊室、社会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各级政府集中力量办好承担中医药学继承发展任务、代表区域中医药发展水平的中医院加强县级中医院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和完善服务功能并举加快各项配套步伐提高综合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兴办中医医疗机构。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十一五”期末,全市100%的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科、中药房,100%的村卫生室有一名医生能应用中医适宜技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建成20—25个市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乡镇卫生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

保证群众健康权益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应该把保障群众卫生健康权益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国民素质的大局之中,统筹谋划、安排、部署。把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收入人群之间获得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作为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责任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确保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疾病防治的经费支出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专业服务相结合的要求按辖区农村人口设立农村公共卫生项目专项经费,对政 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额补助

(二)深化改革、激发活力

明确政府举办的医院规模和数量,合理确定非营利性医院的功能定位,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办院宗旨。对政府不再继续举办的医疗机构,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改制力度。探索所有制改革,理顺产权关系,逐步形成在产权约束下严格、明确、自觉和充分的责任,对医院管理者形成有效的制约,为医院管理者提供科学管理的动力,达成责权利统一的运行机制和体制框架,逐步达到“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目的。鼓励发展民营医疗机构,促进医疗机构布局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在机构准入、医保定点、职称评定、人才引进、参加学术组织及学术活动、大型设备购置等方面实行同等待遇,为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发挥政府保障群众基本医疗的主导作用,改革医疗服务体制、转换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以事设岗、竞争上岗、逐级聘用的人事管理制度。推进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以聘用制为核心的与岗位管理相适应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合理拉开分配档次,适当向重点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及优秀人才倾斜。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经济管理,开展成本核算,提高人力、物力、财力的使用效率。继续实行医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制度,努力降低服务成本,降低全市卫生总费用,减少全社会负担,促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鼓励创新、做强内涵

医学科技进步是卫生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决定性因素,各级卫生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卫生科技工作的领导,强化科技意识,深入实施“科教兴卫”战略,制定和落实加快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真正把促进卫生事业发展转移到依靠卫生科技进步和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科技素质上来。加强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和实验室建设,完善重点建设体系,优化重点建设布局。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项目,力争取得一批进入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加快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开发和应用。面向基层单位推广一批适宜成熟技术,提高基层单位防治技术能力。着力建设三支队伍:一是政治素质高,掌握现代科学管理知识,有开拓创新能力的管理人才队伍;二是勇攀科技高峰,掌握最新医疗技术,敢于创新的科技人才队伍;三是爱岗敬业,文化素质高,掌握新技能的服务型人才队伍。建立人才激励、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有效机制,造就一批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和医学专家。实施并落实好各类医学人才培养工程载体建设,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积极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推广,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完善农村和社区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制度,提高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建立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制定落实第四周期继续医学教育方案。

(四)转变职能、依法行政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树立大局意识和群众观念,转变职能,逐步实现对卫生机构从办向管、从隶属管理向依法管理、从条块管理向行业管理的转变。充分发挥规范规划、监管准入、公共服务、经济调控功能。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卫生法律法规,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法治常州建设总体规划》,通过学习培训,领导干部要熟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公务员和医务人员要熟悉掌握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关制度和执法程序。要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达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要求。强化卫生行政执法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开展执法质量稽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规范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监督行为。

(五)改善行风、提升形象

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贯彻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紧密结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探索治本之策。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情,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继续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遏制收受回扣、“红包”和乱检查、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态度与质量,树立卫生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加大卫生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方面理解、支持、参与卫生事业建设。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一致地推进卫生事业发展。建立专兼职卫生宣传队伍,有组织有计划地宣传卫生政策与发展成就,构建新闻媒体、公众和医务人员之间沟通的桥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努力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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