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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07年度工作计划
索 引 号:014109760/2008-0002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生成日期:2006-11-10 公开日期:2008-03-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计划2007年工作
2007年度工作计划

2007年卫生局工作计划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十届二次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团结实干,创优争先,努力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真正让卫生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卫生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一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性质定位问题。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考虑问题、出台政策时,都要坚持用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作为检验标准;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自觉地把行业利益置于人民群众利益之中,始终不渝地遵循社会效益原则和为人民服务宗旨。二是坚持“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总体目标。“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是体现卫生事业公益性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卫生服务可及性、公平性的现实选择。我们要牢固树立公共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的理念,既要注重卫生服务的水平与效率,更要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与和谐,又好又快地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和谐的发展要求。按照城乡统筹、防治结合、区域协调的要求,加强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中医药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工作,促使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医疗与预防之间、中医与西医之间、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和谐发展。医疗机构特别要处理好扩大规模与充实内涵的关系,着力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围绕上述目标要求,今年要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今年社区卫生工作的重点是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好各项政策,合理调整和优化城市基层卫生资源布局,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均要达到基础设施配套、常规设备齐全、就医环境温馨、服务质量一流的标准。制订《常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专项资金考核管理办法》,落实各项社区惠民措施。积极推行社区首诊负责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综合医院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确保到2007年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达到40%以上。按照国家关于市辖区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医院的要求,完善规划,明确措施,逐步调整。

充分利用现有各类教育资源,开展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在岗人员培训合格率90%以上。采取城乡卫生“手拉手”、医院专家传帮带、社区人员到医院进修等措施,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业务素质。做好优秀人才引进和开发工作,引导和鼓励全科医学专业毕业生和高级职称卫技人员退休后到社区卫生机构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考核、监督、指导和管理,以创建省、市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先进区为载体,推进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大力推进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巩固和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成果。组织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财政补贴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每人增加20元,其中市级财政增加5元,农民个人缴纳部分增加10元。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技术性指导,保障参合基金的安全,提高补偿的科学性和便捷性。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人性化。努力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定工作标准和规范化措施,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召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场会,积极开展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估工作,争取年内有6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省级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评审。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全年完成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骨干人员、全科医生、社区护士、乡村医生等五大类1600多人的岗位培训工作,力争省级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

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地要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抓住重点,制定措施,强化管理,认真开展群众健康教育,积极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切实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治,努力做好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慢性病人与老年人的动态健康管理,加强农村卫生监测和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确保各项考核指标达到优秀标准。按照《常州市建设新农村三年行动纲要》要求,今年起辖市、区财政按照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8元的标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直接面向农村居民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专项资金中用于村级补助的经费不得低于30%。要加大改厕工作的基础设施投入,实行集中式改厕、沼气式改厕、生态式改厕等多种形式改厕,推动我市农村改厕工作向多样化方向发展,新增无害化户厕5万户。极推进茅山老区群众饮用自来水工作,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的宣传,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来水使用率,确保农民饮水安全、卫生

(三)大力推进公共卫生工作,强化卫生应急能力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应对处置程序、操作规范和技术方案,确保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快速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认真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统计信息报告制度,健全部门间和地区间联防联控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大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确保无偿献血率达100%,个人自愿献血比例100%,成分输血率达99%以上。实行血液质控和检测集中化,完成基层血站的重组和机构兼并工作。科学设置急救分站,合理分流病人,提高院前急救能力。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提高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的检测质量,加大对高危行为的干预力度。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切实提高五个率,即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病人转诊率、病人系统管理率、结核病防治机构追踪到位率和病人家属筛查率。按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各司其职,实施综合治理,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血防工作。积极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霍乱、寄生虫病、地方病和慢性病的防控工作。规范基层防保科建设。巩固和完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调查,推进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完成“毒源”调查任务。

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完善产前筛查管理办法及运转流程,加强技术服务和管理。指导和规范全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以示范产科创建为抓手,提高乡镇卫生院妇产科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有效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与城管、房管、环保等部门间协作,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机制,确保顺利并高分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认真做好卫生村创建的扩面工作,力争30%行政村创建成为省、市卫生村,1至2个镇建成国家卫生镇。开展“农民工健康教育现状与需求调查以及干预措施研究”,探索特定人群健康教育新模式,同时将“亿万农民健康教育”工作作为创建卫生镇、村及长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宣传普及相关核心信息。

(四)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卫生发展活力

探索建立以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为基础、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由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低收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化机制、加强监管的原则,积极探索医疗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财政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规范收支管理,控制盲目创收倾向。在市区范围内,不再新设200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鼓励民资在中心城区外的城镇兴办医疗机构。开展民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对民营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技术等加强检查和指导。

(五)大力推进医院内涵建设,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围绕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方面的要求,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落实核心制度。严格执行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会诊、死亡病例讨论、技术准入等医疗质量和安全的12项核心制度;加大对死亡病历、疑难危重病历、甲类手术病历讨论制度的考核力度强化院长责任。进一步明确院长在医疗服务、经济管理、行风建设等方面的责任,细化要求,把落实情况作为院长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落实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培训考核。强化各级医护人员 “三基三严”、心理查房及健康教育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医务人员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举办系列临床药学讲座,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临床药师查房制度,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合理、有效。

强化财经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不断提高财务核算及管理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会同物价部门对全市各医院医疗控费及药品、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自定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比照收费和重复收费等现象,努力减轻群众就医的经济负担。重视安全生产。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事故易发环节的管理与防范,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119消防周”等大型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加强卫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标准化建设,使信息技术广泛渗透、应用于医疗服务、管理各个环节,建设管理科学、技术先进、服务便捷的数字化医院。

    (六)大力推进卫生监督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五五”普法工作,推进卫生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严厉查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加强医疗服务市场日常监督执法,建立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医疗机构诚信评价”活动,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执业。做好医疗广告技术初审工作,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加强重大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开展重大医疗技术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强化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措施。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定期监督检查,加大对疫情报告、医疗废弃物处置、医院内感染管理、传染病门诊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定期通报检查结果。紧紧围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扩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群体的监护覆盖面。

全面推进城市“五小”行业长效管理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春节前初见成效,“五一”前基本达标,“十一”前全面达标。深入贯彻实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肃查处餐饮业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建立良好的餐饮业市场经济秩序。严格实施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培训和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监督执法、文书制作等,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七)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保障能力

加快基本建设项目推进速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二院(阳湖医疗中心)、市肿瘤医院(新北人民医院)、市一院、市中医医院、市三院、市卫生学校建设项目要确保工程进度加强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规范工作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把各项工程建成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政工程。

(八)大力推进科教兴卫战略,促进医学科技进步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年内新开展国家、部省、厅市级科研项目30项左右,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5项左右,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12项左右。组织全市力量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和省级重大科技计划等。拓宽国际间的合作交流渠道,抓住一批带动性强、影响力大、作用突出的科研项目,重点扶持、优先发展,力争取得重大项目的突破。开展医学重大科研课题招标工作,加快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加强重点学科跟踪管理,制订合理可行的年度计划,加大有效投入,创造发展条件,努力达到预期目标。充分发挥专科优势,整合资源,组建具有科技辐射范围广、原始创新能力强、多学科集成交融的学科群体或实验室,推动医学科技创新。2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进行复评,复评不合格的科室将取消重点专科资格。三级医院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更多的科室创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出台《常州市重点医学实验室管理办法》,开展新一轮医学实验室的申报和评审,启动和扶持研究方向确定、目标任务明确、有较好的硬件基础、人才结构合理的实验室作为新一轮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择优资助实验室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全市科研资源的共享平台,提升科研能力和水平。

加强人才培养工作。落实百名人才培养工程培养措施及二期“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评估考核达标率≥80%。选拔一批医学科技人才,申报“十一五”江苏省“科技兴卫”工程医学重点人才培养对象。加强对省“333工程”、市“831二期工程”等培养对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全方位、多渠道做好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吸纳工作,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中博士生数目达50名左右,市直医院硕士学历以上医生达20%左右,辖市、区达8%左右。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确保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100%,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学分达标率100%,住院医师实践、理论考核合格率达98%。

(九)大力推进中医药发展,发挥中医优势和特色

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建设步伐,积极创建省级基本现代化中医院。针对临床常见病、多发病,大力发展中医药诊疗技术,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强化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专科建设。各省级中医重点临床专科要争创省级示范中医专科和国家级中医重点临床专科。加大中医单病种质量管理力度,提高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数的比例。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中的作用。继续做好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工作,确保通过国家级评审验收。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特色专科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特色先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争创1-2个省级中医药特色先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提高中医药专业队伍服务能力,开展名老中医学术继承工作,对市级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进行结业考核。加强“西学中”人员中医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选送人员参加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训班。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将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相结合,积极开展中医药理论、中医临床学术研究工作,组织申报中医药科研招标项目。传承孟河医派,认真做好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的研究和整理,争取早出成果。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依法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的责任。

(十)大力推进行业作风建设,树立卫生良好形象

加强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满意度。各级领导要把行风建设作为大事来抓,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专项治理,改善就医环境,提高医疗质量。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卫生工作者向白求恩、华益慰等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树立榜样,弘扬正气,做人民健康的忠诚卫士。在教育形式和方法上要更贴近实际,更生动活泼,更扎实有效。大力倡导和推进人性化服务,全面开展“责任医师回访制”,加强医患沟通。进一步推进政务、院务公开,做深、做细信访工作,有效化解矛盾,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主动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通过参与政风热线、聘请行风监督员、随访出院病人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遏制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红包”和乱检查、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各项制度,加大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全市二、三级医院都要实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强化药占比的上限控制措施,抓好“三合理”、“一日清单制”、“价格公示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卫生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专兼职卫生宣传队伍,有组织有计划地宣传卫生政策与发展成就,加大深度报道和典型报道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建立新闻媒体、公众和医务人员之间沟通的桥梁,争取社会各方面理解、支持,协调一致地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有效提升卫生形象,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按照“民本、诚信、规范、高效、清廉”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转变管理模式,把社会关注的焦点、群众反映的热点、基层遇到的难点作为机关工作的重点,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高素质卫生公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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