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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2-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中〔2012〕122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生成日期:2012-05-10 公开日期:2012-05-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
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掀起中医药文化建设新高潮,促进中医药文化利民惠民,根据《江苏省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的落实,全面推进中医药文化阵地、文化队伍、文化项目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中医药文化便民利民惠民为核心,以彰显中医药文化特色优势为重点,努力打造常州中医药文化品牌,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二、活动主题

    传承中医国粹,传播优秀文化,惠及百姓健康。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在实践中探索研究中医药文化内涵实质、核心价值和发展规律,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加强高素质中医药文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力度,创作丰富适应城乡群众健康需求的中医药文化产品,提高中医药文化科学知识与价值理念的认知度和普及率,积极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良好发展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中医药文化魅力,享有中医药发展成果。

    四、实施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大众,让中医药文化发展成果惠及全社会;坚持突出特色,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惠民工程实施,扩大社会影响力;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促进发展,紧紧围绕中医药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中医药文化建设引领中医药各项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五、活动时间

    2012年~2015年。

    六、活动地点

    二市五区。

    七、主办机构

    市卫生局、各辖市(区)卫生局。

    八、参加单位

    组织、动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药学术团体等单位积极参与。   

    九、活动内容

    (一)中医药文化理论研究行动

    1.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题调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文化资源数据、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工作,了解我市中医药文化发展现状,掌握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第一手资料,为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建设能力和水平打下良好基础。

    2.组织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大讨论。各中医医院要积极围绕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开展讨论,加强中医药文化理论研究,挖掘、整理、研究中医药文化内涵,深入探讨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内容和方法,为搭建中医药文化理论构架提供依据和支撑。其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也可组织进行讨论。

    (二)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服务推进行动

    1.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服务。广泛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现场宣传活动,要以中医文化节、膏方节、中医义诊等活动为载体,推动中医药文化宣传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培育基层中医药特色文化品牌。确定每年9月17日—25日为中医药文化宣传周,请各辖市、区卫生局和局属各医疗单位、市中医药学术团体根据工作实际,围绕中医药主题作出具体安排。

    2.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根据《“中医药就在你身边”常州市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实施方案》,坚持每年度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的作用,更好地传播中医药科普知识,提高全市居民中医药文化认知度和普及率。举办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培训不少于1场,参训人员不少于50人。市级巡讲团每年要赴各辖市、区或3个以上城市社区开展巡讲活动,每地安排活动不少于1场。各辖市(区)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每年至少各安排巡讲活动2场以上。全市每年巡讲活动现场参与群众不少于1000人次。

    (三)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行动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和《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大力推动中医药文化基地建设,进一步探索完善基地功能,突出基地的文化主题和特色优势。实行中医药文化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使基地成为社会各界了解、认识中医药的重要窗口。

    (四)中医医院文化建设水平提高行动

    各级中医医院要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服务理念、环境形象等方面进一步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增强中医药文化底蕴,彰显中医药文化氛围。转变中医服务理念,进一步推行以人为本的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高效、便捷的中医药诊疗服务。宣扬中医“治未病”的文化理念,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构建完善以中医医疗机构为主体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中医预防保健需求。

    (五)优秀中医药文化作品创作行动

    加强中医药历史探究、学术传承、人物传记、流派发展、文化科普等题材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出更多科学性、权威性、思想性、实用性相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中医药文化科普精品,重视孟河医派等具有地方特色中医药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运用图书、影视、音像、电子读物、动漫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医药文化知识,弘扬中医药文化价值理念。每年至少创作1部中医药文化精品。

    (六)中医药文化传播宣传行动

    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积极作用,与新闻媒体建立长期稳定合作,积极借助和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等媒体的力量,面向社会大众,定期宣传中医药发展动态、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中医药健康理念。重视网络、手机等新技术手段的运用,尤其是利用微博、网络视频、电子杂志和手机报等为代表的新型网络媒体,扩大中医药文化传播的影响力和覆盖率。积极利用网络资源,在相关网站上开设中医药文化科普栏目,进一步提升传播效率和水平。

    十、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2012年4月至5月)。制定印发全市活动实施方案,各辖市(区)卫生局、局属各医疗单位、市中医药学术团体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细化本地区、本单位具体落实措施,按年度制订具体活动安排,并上报市卫生局。

    第二阶段:实施(2012年5月至2014年12月)。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题调研,组织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大讨论,进行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作品创作等。各地、各单位根据活动安排,广泛深入组织实施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进一步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第三阶段:总结(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各地、各单位认真总结3年来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工作,准备项目开展情况总结资料,上报市卫生局。每年12月2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对项目年度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第四阶段:评比(2015年3月)。市卫生局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总结资料,结合平时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成果验收评比。

    十一、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活动的组织实施,市卫生局成立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陈建国 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胡 丹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毛浩丹 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高志芬 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处处长

    曹龙华 市卫生局宣传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丹同志兼任主任。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督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并对各地活动进行指导、考核。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各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各辖市(区)卫生局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机构、各类中医药社会团体负责具体落实。

    (二)工作经费。各辖市、区卫生局对开展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应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市卫生局将根据各地、各单位活动的开展情况、年终考核评比情况,择优予以适当补助。

    (三)检查督导。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是今年中医药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市卫生局将适时对各地、各单位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地活动进行定期通报。

    (四)总结评比。活动结束后,对各地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相关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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