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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常州市版权局、常州市文物局)职能简介
索 引 号:014109779/2010-0010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0〕7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0-05-17 公开日期:2010-05-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版权局、市文物局牌子。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常州市版权局、常州市文物局)职能简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文化遗产、新闻出版、著作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文化遗产、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发展规划、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产业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三)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全市艺术创作、研究工作;负责监督财政核拨各单位的艺术创作经费的使用、公益文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扶持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团体建设。

  (五)综合管理全市社会文化活动和文化馆事业,指导全市社会文化工作,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六)综合管理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协调各类图书馆建设。

  (七)综合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负责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协调全市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发掘、研究、鉴定和宣传;编制、申报、核拨、管理文物维修经费。

  (八)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审核、报批出版、发行、印刷和著作权管理、代理机构;负责全市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图书、报刊、电子等各类出版物的审读和审看。

  (九)综合管理全市广播影视事业,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统一协调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播出情况的监管。

  (十)指导、组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本系统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试)有关工作;管理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相关行业的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业务活动。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568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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