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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交通“十一五”规划
索 引 号:01410971x/2005-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2005-10-30 公开日期:2005-10-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十一五”期间常州交通的发展、任务进行了规划,并对如何实施规划提出了建议和措施
常州市交通“十一五”规划
 

常州市交通“十一五”规划

 

发展思路及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推进交通快速、全面发展。努力加强交通行政能力建设,全面履行各项职能。以结构调整和优化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能力、公共服务和组织保障能力、依法监管市场能力为重点,开拓创新,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建设环保、节约、和谐交通。

(二)交通“十一五”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

实现高速公路联网干线路网提级农村公路畅通构筑以三级航道为主干,五、六级航道为基础的干支相通、通江入海的内河航道网络统筹规划港口站场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集疏运畅通的现代物流网络;进一步完善和实施运输市场管理新机制,逐步建立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努力实现运输服务体系现代化,基本建立起以高速公路网和干线公路为主体,以公路运输枢纽为依托的快速客货运输网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传统大宗散货运输系统,初步建立内河集装箱专业化运输体系。

() 交通“十一五”发展的主要任务

1.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⑴ 公路建设

继续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与养护并重的原则,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加速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完善公路网络,提高路网密度和路网通达性。加快公路提级改造,调整公路技术等级结构,使高等级公路比重逐年提高。

Ø       高速公路

围绕完善网络、局部加密,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整体网络效应。国省道干线公路

按照省厅部署全面实施“20052010年干线公路建设方案”,重点改造国、省道干线公路,完善路网格局,提高市域公路的通达能力和服务水平。“十一五”期间,新增一级公路354公里,二级公路85公里,计划完成总投资约47.2亿元。

Ø       农村公路

重点开展行政村之间的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公路的覆盖面,提高农村公路的连通度。全面实现县到乡通二级、乡到乡通三级、乡到村通四级的发展目标,基本建成以县级节点为主、乡镇级节点为辅、连通行政村、具有较高通达度、对外联系便捷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

⑵ 航道建设

围绕交通部《长江三角洲地区现代化公路水路交通规划纲要》和省交通厅《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加快我市干线航道网建设。

⑶ 港站建设

以录安洲开发、运河东西港口和武进汽车客运站等项目为重点,统筹规划建设港站枢纽,充分利用长江、苏南运河和干线公路等交通资源,肩负承担“经济发展、交通先行”的使命。

港口建设

规划形成常州港为主枢纽,运河等其他内河一般港口为支撑的港口群布局。

Ø      站场建设

根据《常州市客货运枢纽布局调整规划》,新建、扩建一级站各一个,新建二级站两个,并按照“路、站、运一体化”原则,根据公路状况和客运需求,结合农村客运管理,完成农村客运站场的布局、规划、建设、调整工作,形成设施完善、换乘方便、管理科学、功能齐全的公路客运站场系统.

2. 公路、航道养护与管理

⑴ 公路养护与管理

建设、巩固GBM工程380公里,全部国省干线创建为省级文明样板路。

加大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力度,逐步改造国省干线公路上的危旧桥梁,在2010年前初步完成干线公路上桥头跳车的治理工作。

公路绿化注重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大力配合全市绿色通道建设,到2010年,全市的90%以上的国道和省道,完成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力争沿线每侧5-10范围内全部实现绿化;消灭县道以上公路绿化空白段。到2010年,力争全市所有可绿化的公路全面绿化,形成带、网、片、点结合,路、景、物相协调,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绿色长廊,使公路绿色通道和生态环境、城乡绿化、美化融为一体。

加强公路灾毁的防治工作,水毁路段的年修复率达到95%,水毁路段的灾害重复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

依据江苏省干线公路调整规划,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旅游公路及重要县乡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符合国家标准,达到规范、清晰、齐全、醒目,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一般县乡公路设置必要的警示、指示标志。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

⑵ 航道养护与管理

“十一五”期间,面对新的形势,应未雨绸缪,面对养护资金缺乏,辖区内航道尚未构筑成网的格局,应多方筹措资金,逐步改变河道长期处于自然状态的现象,结合苏南地区城镇规划改造这一大好时机,加大航道养护改造资金投入,在“十一五”期间使五级以上航道互联成网,使区域内运输格局形成转变,有利于水上运输业的发展。

“十一五”期间,要努力做好各级航道的养护与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苏南运河及其它重点淤积航道、航段的疏浚维护,常宜线、通尧河、常溧线、薛埠河、戴埠河、上沛河等一批具有较大流量的航道的碍航段局部整治和有关航道危旧农桥改建等。做好航道标志标牌的建设维护工作,做好文明航道创建维护工作。

3. 交通行政管理

必须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确立要做法治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的理念,遵循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的权力运行规律。

⑴ 路政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公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和即将出台的《公路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对路政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细化和补充。进一步增强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的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保障畅通、方便运输的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快速反应能力。

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考核,依法办理公路行政许可,完善许可后续管理体系,特别是施工路段的现场管理。充分利用现代化路政装备,继续加强日常公路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侵害公路路产路权案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

抓好超限运输的常态管理和专项整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坚持综合治理,注重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体制,以巩固成果。在进入常效管理阶段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特别是超限运输车辆卸驳载环节的规范和管理。继续加大超限运输整治工作力度,合理布局全市干线公路治超检测点,对恶意超限运输的车辆,实施严管严罚措施,确保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运输车辆比例在6%以下。

全面实施国省干线公路安保工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并把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实施以“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线等公路设施,严格按《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规定判定标准和交通事故指标,全面完成安保工程任务,确保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达到标准

成立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的“常州市收费公路管理中心”,对全市(含辖市区)普通公路上的7个收费站点实行 “统管统贷统还”。

逐步研究并试行全市7个收费站点联网收费和不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建立统一高效兼容的联网收费管理系统,采用电子支付代替现金支付的形式,实行“一卡通”收费管理系统。全市(含辖市区)七个收费站点全部实行计重收费。

⑵ 运输管理

加强法规建设,完善执法机制。根据《行政许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功能,实现全部审批进入服务中心,全面打造运输行业管理审批“阳光”工程、“便民”工程。

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竞争、监督、退出机制和信息、规划、投资等宏观调控措施,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高效率、高质量优化配置交通资源,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

开展常州市域公路枢纽布局调整规划,重点围绕提高旅客的集疏运能力、提升客运服务质量,继续实施“客运线路公司化改造”、“农村公路班车通达”“客运站场标准化”三大工程。加快线路班车和出租车发展,不断优化运力结构。

结合312国道南移及京杭运河常州市区段改线,适时调整部分不适应发展的站场,平稳过渡,逐步完成新的运输布局。加速运力结构调整,实现大型多轴车辆、集装箱、厢式运输等特种车辆以每年3%的比例增长;继续整顿和清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挂靠经营,实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100%公司化经营,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依托我市在数字城市、综合运输、市场建设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以现代化的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为核心,以区域物流与国际物流为重点,以城市配送物流为补充,积极采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和装备,大力培育和发展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构筑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与国际接轨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创建5-10个在国内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物流企业,使常州成为长江三角洲区域物流中心之一及江苏省现代物流中心城市。

开展汽车维修市场专项整治和道路货运代办及中介服务市场整顿,清理和规范高速公路客运企业的挂靠及承包经营等工作,把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引向深入。要加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和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业管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进一步规范运输经营行为。

规范驾培市场管理,驾培经营实现社会化、规模化,培育和打造一批设施一流、质量上乘、服务周到、环境优美的现代化驾驶培训学校,“十一五”期末,建立封闭训练场2个、一类驾校6家、二类驾校14家、教练车1500辆。

⑶港口管理

深入贯彻实施《港口法》和《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行政。努力加强港口行业管理、安全监督,促进港口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良好发展。加强港口经营管理,规范实施港口经营许可。根据《港口法》和交通部《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精神,对从事港口经营的企业须实施港口经营许可。对于新申请企业,港口管理部门将对照规定,严格审核,颁发经营许可;对于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港口管理部门将加强对港口经营行为的监管。通过港口经营许可管理,从而更好地规范港口经营行为,维护港口经营秩序,促进港口健康发展。

进一步加强港口的安全管理,特别是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认真履行港口安全监督职能,督促港口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管理不足,督促港口企业进行整改和完善,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常州港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与海事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船舶进出港口及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通报制度,严格执行新增危险货物作业品种安全评估制度,同时对准予接卸品种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监管,确保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

认真做好与各港口查验机构的协调配合工作,进一步优化常州港口岸环境。做好港口查验机构与港口经营企业之间的协调工作,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完善口岸软、硬件设施,营造优质高效的口岸环境,提高口岸工作效率,为常州港持续快速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口岸维护工作。《港口法》规定,政府应当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用于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港口管理部门将向市政府积极争取市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另外考虑收取货物港务费,使港口公益维护手段能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⑷ 地方海事管理

全面加强水上运输的安全监管,杜绝特大事故和重大的污染水域事件发生;全面淘汰挂桨机船;撤销辖区内河渡口,实现无渡市。建立和完善船检管理、船舶管理、船员管理、通航管理、内河交通事故紧急救助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内河交通安全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把好船检质量关,抓好 “三河一湖”(苏南运河、锡溧漕河、丹金溧漕河、天目湖)重点水域和三客一危的监管。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做到依法行政。执法监督措施得力有效。内河交通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有效、公正和文明的查处。建立起全市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对内河交通中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跟踪、监控,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预先排查,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建设一支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廉洁高效的高素质内河安全管理队伍,内河交通安全管理人才基本满足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通航管理实现信息化,实施船舶“一卡通”工程,消除严重堵塞航道的事故。基本实现 “监管手段立体化、应急反应快速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海事管理信息化”目标。通过清障扫床,保持干线航道畅通,航标正位率和发光率达100%。

加强水上旅客运输的安全监管是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也是防范重特大事故的有效保证。要突出重点,针对安全管理的重点,加强监管和专业救助建设,逐步形成重点领域的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的安全保障体系,保持水上安全形势的稳定。加强对人、船、环境和船公司的监管力度,严格签证制度,适航放行,继续加强旅客运输密集地区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强以人命救助为主的专业救助建设,加快立体救助装备和设施建设。对专业救助人员要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救助的有效性。利用卫星定位系统等高科技手段进行监控,加强救助点建设。加强乡镇船舶改造力度,督促乡镇渡口和运输船舶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重视船舶防治污染工作,航行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船舶防污染的监督管理,建立船舶污染控制运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计划,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计划。要重视船舶防污设施配置和使用率的监管,并督促港口、码头和水上加油站点等部门配备好含油污水和垃圾的接受与处理设施。加强船舶检验工作和市场准入管理,坚决杜绝不合格船舶进入航运市场,全面淘汰挂桨机船舶。

⑸ 航政管理

以推进建立现代化航道管理体系为中心,以增强航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为切入点,把航道行业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立法,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深入普法,为实现航道管理现代化提供法制保障。在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的地方性交通法规、规章体系下,结合第二次全国内河航道普查成果和航道管理现有成功经验,加强调研,制订具有地方特色并与上位法衔接的航道规范性文件,形成比较完善的航道规范性文件体系,以保护航产航权,更好地服务水运。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好新进执法人员关口,加强航道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航道执法队伍的思想道德、技术业务、作风纪律等方面素质,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加强航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和落实航道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等各项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以制度来约束和激励各级航道执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航道管理职能。以监督航道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使航道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人大、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专项监督有效地运作,促进内、外部航道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基本健全。

把航道行政执法单位作为交通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重点,突出抓好执法“窗口”单位文明建设,把“服务人民、奉献社会”落实到“窗口”单位执法工作中,改善服务态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高执法文明程度,广泛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结合航道管理特点,坚持科技兴航,研发和推广航标遥测、巡航数据网上传输、网络审批、办公自动化系统等航道信息化技术,加强航道管理手段,加快服务模式的转变。

⑹ 交通建设工程管理

严格履行交通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在我市交通行业初步形成交通工程安全监管网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并最终建立交通工程行业安全监管体系,重点抓住《常州市交通局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范》的推广和实施,充分落实和发挥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作用。确保全市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工程、大型桥梁、京杭运河改线工程项目优良率达到95%,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100%,地方干线公路、县乡公路工程项目优良率达到98%,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95%,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基本消除主要质量通病,最终达到使用寿命长、环境美化、外观精细的目标。“十一五”期间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l       建立完善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各项责任制度。

l       逐步建立工程项目运行评估制度。

l       健全工程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市场;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度。杜绝越级设计、越级施工、越级监理和非法分包的现象。

l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杜绝边设计、边报批、边施工的现象。

l       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咨询、设计、施工、监理从业单位资质的认定和监督管理。

l       逐步实行设计、咨询的分开招投标。

l       加强工程建设执法和监督力度;加强政府监督、单位监督、社会监督、报告制度、项目档案建立等制度建设。

⑺ 交通法制

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深入开展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和交通法制信息化建设工程,完善交通依法行政管理体系和交通法治监督保障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交通进程。规范执法人员准入标准,抓好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新法规培训教育,建设学习型执法队伍,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养。依托电子政务建设,实现交通法制信息化。完善交通行政管理体系和法治监督保障体系,推动建设“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

4. 交通科技

要完善交通电子政务建设;全面发展行业应用、管理信息化,健全和完善交通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进交通建设工程的管理信息化;大力引导运输企业的信息化发展,推进电子商务在交通行业的应用。“十一五”期间重点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行业管理信息化建设。

以“创新、转化”为主题,选择我市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关键技术,如大跨径桥梁施工技术、大项目网络管理技术等课题,集中力量进行突破,努力提升行业的技术水平,力争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加快完善交通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全力推动科技成果在交通行业的应用,促进交通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进一步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继续推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应用;强化技术监督,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5. 队伍建设

建立和完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交通行业人才资源开发的工作机制、政策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和创业的良好氛围,使交通行业人才成长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交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到2010年,全系统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80%,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数的比例达40%;全系统获得初级以上职称的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30%,其中获得中级以上职称人数的比例达15%。市公路处、航道处、运管处、海事局等管理部门45岁以下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达到本科以上文化层次,科级领导干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层次。要大力选拔、培养优秀青年高级职称人才,其中45周岁以下的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75%。要采取多种形式培养高技能人才,全系统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人数占技术工人总数的比例分别达25%4%和l%。每年参加各类教育与培训职工人数达到职工总数的35%左右。凡已列入国家职业资格序列的岗位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要大力抓好交通重点学科(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机制,造就一批不同层次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要着力提高交通职工队伍素质,加大对干部队伍、职工队伍的培养,重视人才队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交通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职工队伍。每个单位都要不断的教育、培养、发现职工队伍和集体的“闪光点”,都要有拿得出、信得过、过得硬的典型人、典型事、典型集体,用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的模范作用影响职工,带动职工,促进职工以“先进”为榜样,推动交通“四有”职工队伍的建设。要注重对青年的培养和对青年人的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加快对青年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要重视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支持、鼓励职工参加多形式、多层次、多学历的继续教育和业务、技术岗位培训。到2010年,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要实现竞聘上岗,民选任用和组织委派相结合,以竞聘、民选为主;聘任、交流和交叉使用相结合,重要岗位交叉、交流为主的干部任用机制,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为人才的选拔、使用、保护创造条件,为交通发展增加活力和保障。

6. 精神文明建设

努力提高交通行业文明程度。要在“十五”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再创一批文明窗口、文明行业,进一步提高交通行业文明程度。

不断提高认识。要树立对社会负责,为人民服务,让群众满意的行业新风,这是创建工作的永恒主题。创建工作要年年抓、反复抓、常抓不懈,要抓深、抓细、抓彻底。要全面、正确地估价创建工作已取得的成绩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对创建工作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不断巩固、提高创建水平。要继续开展“三学四建一创”活动,抓基础、抓基本、抓基层,一级抓一级,把责、权、利统一到具体岗位上。各行业管理部门既要做好“条上扎口”的工作,又要对本行业窗口单位创建工作做好规划,明确目标,争取早日建成文明行业;辖市区交通部门要做到“块上负责”,加大创建力度,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

加强监督管理。要大力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行之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创建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真正做到“三同、四到位”,即创建工作和两个文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创建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考核到位、目标到位。“窗口”面向社会,面对广大群众,要继续聘请行风监督员,要通过行风评议等有效手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进一步规范窗口单位的服务承诺制,针对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不断调整承诺内容,使之细化、量化、具体化,并建立“有诺必践、违诺必究”的责任追究制和“一把手”负总责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创建文明行业的标准,深入开展创建,做到责任不变、任务不变、力度不减,要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成效作为评价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工作业绩的基本依据,作为奖惩使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确保窗口亮丽。窗口单位的创建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规范的水平上,要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需要,在深化创建上动脑筋,想办法,努力提高 “文明窗口”的含金量。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和计划、措施及奖惩等制度,规范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常抓常新。窗口单位职工要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牢固树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思想,全心全意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窗口是交通行业的形象,各单位对窗口单位的硬件设施都要有一定的投入,逐步改善窗口硬件设施,为创建文明窗口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将服务质量、创建成效与从业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挂钩,奖勤罚懒,确保窗口的亮丽。

全市交通系统要建成全国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先进行业。广大交通职工普遍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树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坚定信念,树立适应市场经济千变万化的坚定信心,树立建立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坚定决心。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政治理论水平,科技文化知识,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交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创常州交通新业绩,让人民群众更满意”为主题的文明窗口、文明行业创建水平显著提高;实现以积极健康,丰富多彩,寓教于乐,上下结合为主要要求的代表交通先进文化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为主要标志的交通行业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把全市交通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一个新水平,为交通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实施规划的主要建议和措施

(一)加强宏观调控力度,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1.制定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加强行业发展战略研究,明确行业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引导交通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规划是政府部门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要增强统筹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科学预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正确处理交通发展中建设与管理、质量与速度、运输与建设不协调的矛盾,整合交通资源,合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区域交通、城乡交通一体化,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推进建立健全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2.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大力培育有竞争能力的市场主体,在鼓励竞争、消除垄断的原则下,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和完善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竞争、监督、退出机制和信息、规划、投资等宏观调控措施,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交通法规体系,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高效率、高质量优化配置交通资源,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建设和运输市场。

3.加强企业资质管理,整顿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全面提高交通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以企业资质管理为切入点,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要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引导部分优势企业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企业集团,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网络化、专业化经营,形成由少数骨干企业集团主导行业发展方向,众多中小企业和零散经营业户起补充作用,分层次竞争的市场格局。重点扶持组织化程度和技术含量较高的客货运输业。

4.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运输业,促进交通行业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实现规模经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功能。规范和提升传统货运服务业,引导货运企业在现代物流中发挥自身优势,扩展仓储、配送、代理等运输功能和服务范围;加强道路货运企业与工商企业、铁路、航空、水运、货运代理等企业的协调与合作,促进道路货运企业由货物承运人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型;以公路主枢纽为依托,以货运信息网络化服务为纽带,健全站场网络系统,构筑物流服务平台;发展城市物流配送,促进道路货物运输向现代物流方向发展。

(二)加大投资力度,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1.进一步改革投融资体制,设立引导性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国内外银行贷款和社会闲散资金等)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主体的投融资机制。

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培育规范的投资中介服务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公平竞争;加强投资监管,维护规范的投资和建设市场秩序。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最终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2.通过市场行为与政府行为的有机结合,盘活城市存量资产,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有效推动土地、基础设施等城市资源的市场化进程。

正确面对严格的土地政策及征地拆迁问题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造成的影响,根据必要性、紧迫性并结合地方政府及人民群众对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及支持力度对工程建设进行合理有序安排。

鼓励社会投资,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要充分发挥各方的建设积极性,形成合力,继续实施“全党动员、全民动员、全社会办交通”的战略和“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的方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利用一切有利于加快交通建设的条件,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交通建设步伐。

3.继续实行和争取扶持交通发展的优惠政策,通过提供土地开发优先政策、特许经营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进口设备的关税)等,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交通行业快速发展。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属公益性社会事业,应争取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研究和制定明确的政策,逐年增加对交通建设的投入。交通部门征收的规费资金,要坚持收支两条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要引导相关乡镇、村委从其资金来源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和航道的建设。

4.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要通过招标选择投资企业,企业投资时政府赋予其建设和运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依托苏南运河、德胜河、芜太运河、锡溧漕河、丹金溧漕河等三级干线航道,规划建设港口及物流园区,吸纳民营资本进入相关航道、航段的项目建设。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交通基础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机制,吸引资质高、实力强的企业参与交通建设。要依法实施交通建设市场准入管理,对交通建设市场实施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

5. 超前做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特别是要做好项目的规划论证工作,有条件的应及早开展预可、工可等前期工作,以利规划控制。

(三)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交通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1.建立合理有效的科技管理运营机制,加大交通科技投入,加强对智能运输系统的研究和应用,推动交通行业现代化,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强化交通行业管理职能,加快行业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到“十一五”期末,交通各有关行业管理单位要全面采用微机处理各种业务。公路、航道、运管、地方海事等单位要建立各自的行业管理数据库并实现远程联网;积极开展对行业管理政策理论及调控手段的研究和发展前景预测,加快交通行业管理法规体系的建设步伐。

2.加大政府对基础性、关键性重大科研项目的投入力度,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生产中关系全局的关键技术,带动交通行业总体技术水平提高。

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大力引进、开发、推广先进设备、工艺和技术,实施科技创新,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进工艺水平,满足交通行业现代化建设需要。

要围绕交通发展的总体目标,积极进行科技攻关、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重点是交通建设工程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实施科教兴交通战略,提高科技进步对交通发展的贡献率,提高交通发展中的科技含量。紧紧围绕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合作开发为主,引进为辅,大力发展和引用先进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督等技术和装备。

3.加快交通行业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先进的智能化交通管理的支持系统,实现交通管理现代化。

我们要在公路科技领域,应用和推广以智能公路运输系统为代表的公路网运营管理技术,高速公路交通中的信息服务系统、交通事故预防和紧急救援系统、网络环境下电子收费系统等快速高效的公路运输管理系统。在水路科技领域,集装箱港口智能管理集成系统、枢纽港集疏运及多式联运系统、船舶运输和港口管理系统、港航电子商务系统、集装箱运输EDI示范工程、安监EDI系统和海事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建设与发展可以全面提高水路运输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4.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突出注重环境保护,推广使用环保节能车辆。

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推广,绿色交通的概念在国内外被提出,并得到决策部门和学术研究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了减低交通拥挤、降低污染、促进社会公平、节省建设维护费用,通过发展低污染的有利于城市环境的多元化交通工具来完成社会经济活动。

5.采取有效措施,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注重高水平科技人才的培养。

实施“科教兴交”战略,人才的培育、引进和使用是关键。常州交通“十一五”规划发展思路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工素质的提高和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

认清实施人才战略的重要意义,一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人才资源开发提到重要战略地位;二是要充分认识人才资源开发对交通事业发展所产生的重大作用和深远影响,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好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职责。

(四)加强交通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交通行业发展

1. 开展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工程。赋予执法人员大专以上文化准入新内涵。一是把大专以上文化准入的要求拓展到所有新进入执法队伍的人员,包括担任交通部门和执法机构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军转干部,确保新进执法人员大专以上文化达百分之百。二是把大专以上文化准入的要求从一般学历拓展到以国民序列教育文凭为主的大专以上学历,并做到法律和相关管理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优先。赋予在岗执法人员文化素质达标工程新内涵。继续推进新一轮的在岗执法人员文化素质达标工作,鼓励和支持所有执法人员参加继续学历教育。用35年时间,使在岗35岁以下的执法人员达到国民教育系列的规范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进一步强化在岗执法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培训内容应当以基础法律知识、业务管理知识以及新出台的交通法律、法规为重点,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建立在岗执法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考核制度,结合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和执法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在岗执法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探索建立交通执法人员系统内部考级制度,按照相应分数结合考核定相应的等级,在岗位、奖励、职称评定等方面逐步实行系统内部差别制。激励执法人员积极向上、不断学习和勇于探索的积极性,形成一个使执法人员不断进取的机制。

2. 开展交通法制信息化建设工程。通过网站公示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依据、主体以及条件和程序,对交通行政许可所附的各类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提供网上下载服务,积极探索交通许可事项网上申报,以充分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要求的便民和效率原则。在全市交通系统全面推行交通处罚(理)、许可案件网上公示制,提高交通执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建设行政处罚、案件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程序合法化。应用交通行政执法统计处理系统,实现执法统计、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无纸化。

3. 完善交通依法行政管理体系。围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24字方针。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深化交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交通综合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切实解决多层次执法、分散执法问题。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按市场化原则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行业协会、学会等自律性组织,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作用。加快交通规范性文件制定步伐,结合常州实际,制定一系列细化明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操作性强、措施得力的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常州交通行业规范性文件体系。

4. 完善交通法治监督保障体系。修订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规定,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采取组织考评、个人自我考评、互查互评相结合的办法,做到日常评议考核与年度评议考核的有机衔接,突出重视通过案卷评查,考核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实现执法制度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

(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1. 领导重视,确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全党的大事,各级领导都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关键是领导要重视,要确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一级抓一级,一层对一层负责。

2. 健全组织,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市交通局要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交通系统各单位和各辖市(区)交通主管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要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要加强队伍建设,其待遇和奖惩要与同级行政人员一视同仁。

3. 制定目标,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要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奋斗目标和工作计划,要做到三个文明建设奋斗目标一起下,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制定奖励措施,把精神文明建设成效作为评价部门、单位工作业绩和干部业绩的重要依据,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4. 选树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是实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风气,推动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5. 加大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物质基础。各单位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的必要开支纳入年度财务计划,每年拨出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交通文化、体育、宣传、娱乐设施的建设和各项精神文明活动;用于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的奖励;用于创建文明行业窗口建设,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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