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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交通运输信息集成平台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1x/2012-000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技〔2012〕2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2012-05-21 公开日期:2012-05-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常州交通运输信息集成平台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常州交通运输信息集成平台是由我局组织开发的视频、车辆GPS监控及GIS展示平台,目前已完成了1000余路重要场所监控视频和6000余辆重点运营运车辆及部分执法车辆卫星定位数据的统一集成。

  为加强平台应用及管理工作,规范日常使用行为,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保证平台安全、有序、高效运行,确保平台在行业监管、内部监督、应急指挥上发挥应有作用,局制定了《常州交通运输信息集成平台应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虞朝晖(市运管处信息科),电话:85578632

  附件:常州交通运输信息集成平台应用管理办法。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信息平台管理规定通知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521印发  

共印16


常州交通运输信息集成平台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常州交通运输信息集成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应用及管理工作,规范日常使用行为,明确各单位职责,保证平台安全、有序、高效运行,确保平台在行业监管、内部监督、应急指挥上发挥应有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平台由视频监控子系统、车辆GPS动态监管子系统、GIS地理信息展示子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组成。

  第三条视频子系统集成的视频包括部分干线公路、公路收费站、治超点、京杭运河常州段、客运中心、公交BRT站台、市运管处周边及96196出租车电召场所等。

  第四条车辆GPS动态监管子系统集成的车辆包括出租车、客运车、危险品运输车、执法车、驾培车等。

第二章 应用

  第五条 平台应用主体为局信息指挥中心,日常应用包括视频应用和GPS应用两大部分。

  第六条 视频应用:每天需对下列场所视频进行抽检:公路收费站、治超点、公交BRT站台、客运中心、96196出租车调度中心,抽检数为各10路,记录内容为:抽检时间、摄像头名称、摄像头工作状态、现场情况,如发现不正常状况除文字记录外还需及时截图保存;每半月需对市公路处、市地方海事局所属视频进行在线率统计,并打印不在线视频清单。

第七条  GPS应用:每天对客运车线路偏移情况进行检查,打印违规车辆清单并通报市运管处职能科室;每半月需对各企业车辆GPS在线率进行统计,并打印统计报表;每半月需对各营运商GPS数据报送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应。

  第八条具体视频抽检记录表和GPS应用情况统计表,由局信息指挥中心研究制定,报局科技信息处备案。

  第九条应用成果:每半月出一次简报,并通过局办公自动化平台向局领导、局各处室负责人及局属各单位通报。

第三章 管理

  第十条平台日常管理工作由局信息指挥中心负责。局信息指挥中心要细化本办法,建立相关考评制度,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加强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好记录,确保平台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实行AB角制,由局信息指挥中心负责上岗培训。

  第十二条市运管处负责车辆基础信息数据维护工作,要确保数据准确。具体数据维护工作细则由市运管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局科技信息处备案。

  第十三条硬件维护按产权归属,实行谁所有谁负责制度,各单位要加强设备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局属各单位对局信息中心通报的涉及到本单位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局信息指挥中心反馈整改情况。

  第十五条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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