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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实施“争创八个前列、总体全省领先”工程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613/2007-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07]27号 发布机构:司法局
生成日期:2007-04-05 公开日期:2008-04-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全系统2007-2010年开展“争创八个前列、总体全省领先”工程提出具体部署和要求
关于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实施“争创八个前列、总体全省领先”工程的意见
 

 常州市司法局文件 


常司发〔2007〕27号

 


 

  

关于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施“争创八个前列、总体全省领先”工程的意见

 

 

各辖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148”)中心,直属各律师事务所,各司法鉴定所:

根据省司法厅“对标找差、全国争先”的部署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实现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整体发展水平在全省总体领先的目标,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现就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争创八个前列、总体全省领先”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赋予了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光荣使命和政治责任。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加快“五大建设”、实现“五个更加”的任务,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省司法厅从全省实际出发,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部署开展“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提出了“争创十项全国领先,服务和谐江苏建设”的总体目标。常州作为全省经济发达地区,有不少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司法行政理应跟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围绕我市加快“五大建设”、实现“五个更加”和省司法厅“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总体目标、步骤要求,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实施“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工程,引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与发展。

实施“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目标,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组成部门和政法机关之一,承担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考试等多项职能,与全市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常州密切相关,必须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务,特别是面临当前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必须立足职能定位,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点,把握着力点,实现司法行政工作争先进位,更好地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是“点多、面广、线长、量大”,很多工作都事关大局稳定,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进步。通过实施“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工程,将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司法行政工作集中提炼出来,进一步整合资源,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争先发展,实现整体工作全省总体领先的奋斗目标,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通过实施“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工程,在目标面前凝聚人心,任务面前鼓舞斗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把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上上下下的智慧集中起来,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凝聚起来,充分调动一切积极性、创造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创立品牌。

实施“争创八个前列、总体全省领先”目标,必须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在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工程中,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振奋精神,努力做到“五个破除、五个树立”,即:破除小成即满、小进即安的满足思想,树立勇为人先、勤于作为的超越精神,破除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思想,树立抢抓机遇、敢闯敢试的创新精神,破除困难面前畏难发愁、无所作为的思想,树立知难而进、勇于探索的开拓精神,破除贪图安乐、不思进取的思想,树立苦干实干、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破除分散主义、个人主义的思想,树立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整体精神。要在成绩面前寻找差距,差距面前自加压力,压力面前负重奋进,向最好的学,与最强的比,向最高的攀,与最快的赛,一心一意谋发展,集中精力抓落实。

实施“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目标,必须坚持不懈、狠抓落实。要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工程,必须把心思用在谋划工作上,把力量用在推动工作落实上,始终在执行上着力,在落实上用劲,脚踏实地不松劲,埋头苦干不张扬,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每项工作,办好每件实事。坚持在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上下功夫,在确保质量、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在善于选择最佳办法和途径上下功夫,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目标,必须突出“三个注重”:一要注重基层基础,必须始终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主线,切实将工作重点放在抓基层、打基础上,进一步把基层建设好,把基础打牢固。二要注重优化服务,必须牢固树立服务为本的理念,强化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切实做到“四个一”:满怀一腔热情,即带着真切的感情为基层服务,帮基层办事,为群众解难;把握一个重点,即急基层所急,想群众所想,千方百计帮助破解发展难题,解决工作中困难;坚持一条标准,即为基层、为群众服务得好不好,是检验工作的惟一标准;恪守一项原则,即服务只能无私无偿,绝不能回收回报,更不能索取。三要注重队伍建设,必须按照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和“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要求,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以人才优势赢得发展优势,以队伍素质提升发展水平。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实施“争创八个前列、总体全省领先”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加快“五大建设”、实现“五个更加”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全国十个领先”的目标,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创新创优,争先发展,通过三年的积极努力,实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整体发展水平全省总体领先的目标,为建设和谐常州、实现“两个率先”、富民强市做出应有贡献。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争创八个前列,总体全省领先”目标是: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法治文化建设位居全省前列,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各项考核指标保持全省前列,争创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地区。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大调解机制建设水平处于全省前列,人民调解委员会均达规范化要求,民间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保持在全省平均值以上,不发生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造成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集访事件。

——法律服务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处于全省前列,法律服务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比重逐年增长,人民群众对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的满意度较高,不发生因法律服务人员违规违纪执业造成全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法律援助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援助案件民事代理、刑事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率保持全省前列。

——社区矫正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经费、业务培训、办公场所“四落实”,制度规范、分类管理、科学施教水平处于全省前列。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帮教率、安置率均保持在全省平均值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全省平均值以下。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和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管工作处于全省前列,不发生因管理不到位导致虚假、错误鉴定造成有重大损害司法公正的案件。

——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实现“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的工作要求和“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工作目标,不发生组织舞弊事件。

三、基本原则

实施“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工程,必须认真把握以下四项原则:

——全面对标、动态比较。要按照“全面系统、动态管理、整体推进”的要求,在对标范围上,与全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业务条线、工作层面的标杆单位进行对标比较;在对标内容上,就业务发展、管理水平各项指标进行对标比较。采取动态比较的方法,选择和确立各个阶段司法行政工作的全国、全省先进标准,找出自身差距与不足,分析原因,强化措施,创新创优,不断赶超先进水平。

——突出重点,全面争先。要按照“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的目标任务,突出抓好重点工作和重点业务,确立全国、全省争先创优的目标,进一步制定完善争先创优措施,以重点工作和重点业务的争先创优,带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实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全省总体领先。

——重在找差,持续改进要坚持不懈地在找差距上下功夫,对照全国、全省的先进标杆,找出差距,准确定位,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对已经在全省、全国位居前列的工作项目,通过对标,确立新的发展目标,定期进行评估,开展差异性分析,不断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创新创优。

——分类指导,上下联动要根据各辖市、区发展条件,起点高低,确定各自争先创优项目,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工作发展。要善于培育典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促进位居前列目标的实现。要坚持“内外结合、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全面实施”的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形成争先创优的合力。

四、推进措施

实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目标,必须采取以下六项措施:

深入推进思想解放、观念更新,激发争先创优的斗志。要积极动员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广泛开展以“为什么争先创优、如何促进优先发展”为主题的大讨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认识,全面查找制约本地、本部门发展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发动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出注意、想办法,鼓足干劲、集中智慧,形成司法行政队伍谋划发展的良好局面。要坚持以学习推进观念更新,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不断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形成能作为、有作为的发展氛围。要坚持把实践作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根本途径,以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为出发点,确立强烈的发展意识,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努力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取得全省总体领先的新成效。

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事业持续发展根基。要进一步强化服务基层、建设基层、活跃基层的观念,完善向基层倾斜的政策,打牢基层基础,形成心往基层想、人往基层走、事为基层办、钱为基层花的导向,使基层工作有活力、有凝聚力、有战斗力。要进一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协调,有效解决司法所编制、人员、经费保障等问题,不断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和装备建设,落实局领导联系点制度,健全培训、激励、考核等机制,增强司法所履行职责能力,打造建设社会和谐的一线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现代科技应用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可持续发展。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法治观念。要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实施〈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办法》,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法律六进”、“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针对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在全市公民中重点宣传宪法、刑法、物权法、环境保护法、劳动保障、治安管理及新颁布和修订的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表达诉求,促进社会和谐。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加强考核,落实责任,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治观念,提高全市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倡导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建立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长效创建、提升效果、促进发展的工作机制,为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奠定扎实的基础。

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要组织开展全市大调解工作考评活动,推广武进区横林镇“特聘人民调解员”、钟楼区荷花池街道“个人调解工作室”、武进区牛塘镇“外来务工人员调解委员会”等先进经验。推广钟楼区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做法,探索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衔接机制,整合调解资源,形成调解合力。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各辖市、区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鼓励探索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职业化、专业化调解机构,逐步形成以两级调处中心为平台,以辖市(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为主导,以村(居)、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节点的多层次、宽领域的新时期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要进一步加强调处中心和基层调解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收案登记等规章制度,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预警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落实联动联调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把矛盾纠纷真正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方法体系、评估体系、保障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示范区、示范点的扶持和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贯彻落实好市八委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缓冲机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探索建立过渡性安置实体,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拓展规范法律服务业务,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业发展围绕“十一五”规划目标和“五大建设”任务,选好切入点,把握好结合点,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强化法律保障职能,积极为促进经济社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服务。积极探索法律服务规范管理措施和办法,整合管理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加快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和完善法律服务公示制度、办案质量反馈制度、跟踪服务制度,探索和建立法律服务诚信档案、诚信星级评定等制度,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加大法律服务投诉查处力度,培育法律服务诚信市场。加强法律服务执业监督,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开展执业行为检查,促进规范执业行为。扎实推进律师文化建设,举办常州律师论坛,增强律师职业认知感、社会责任感,培养律师正确的执业理念、高尚的职业修养和良好的职业形象。加大高层次、高技能、复合型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力。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常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在实现依法应援尽援的条件下,积极探索为困难群体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援助方法和途径。探索筹建法律援助基金会,完善民事法律援助事项先行调解机制,应用推广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案件质量监管。

全面加强人才建设,为争先创优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加深理解本质内涵,自觉指导工作实践。加快制定并落实人才培养规划,大力推进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加快人才队伍年龄、知识、专业结构优化步伐,着眼统筹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完善首任必训、凡晋必训、定期培训等制度,打造有利于各类人才创业创新、施展才华的事业平台,做到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按照“民本、诚信、规范、高效、清廉”的要求,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效能,扎扎实实抓好每个环节,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开展警示教育,倡导廉政文化,建立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全系统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严格的责任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完善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执法规范化。加强各项业务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建立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的工作机制和基础设施齐全、保障有力的工作平台,为全面履行各项职责提供坚强保证。

五、组织领导与要求

实施“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工程,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抓好措施落实,坚持典型引路,加强舆论宣传,切实把争先创优工程抓紧抓好,务求实效。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施“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工程,实行局党组统一领导,党组成员和行政领导按照各自分工具体抓。各辖市、区司法局和市局机关处室要加强对这项工程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精心安排部署,真正做到思想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凝心聚力,团结一致,聚精会神抓创建,一心一意谋发展。各辖市、区司法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全力抓、负总责。要加强调查研究,把握工作规律和特点,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工程中遇到的问题。要抓好典型培育,及时总结经验,强化分类指导,促进整体推进。要加强报告协调,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创造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优良环境。

分解责任,抓好落实。各辖市、区司法局和市局机关处室要按照“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处室实际,排出时序进度,细化目标责任、推进措施和实施方法,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阶段有安排,确保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扎实,推进有力。要坚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作风,苦干实干加巧干,紧紧围绕“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的目标,狠抓工作落实,从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个细节入手,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保证目标任务实现。要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八项全省前列目标逐项分解,落实具体部门和工作岗位,做到部门有指标、人人有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制定科学的考评标准和方法,对“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工程全方位、多层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当地党委、政府,作为评选先进、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完善激励机制,对在“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工程的具体计划、实施步骤、工作进程和活动效果,宣传“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工作实施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创新做法和先进事例,自觉接受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监督,取得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树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要通过深入发动、广泛动员,使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成为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营造实施“争创八个前列、全省总体领先”工程的浓厚氛围。

 

 

 

 

二○○七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争先创优  全省领先  工作意见

  抄报: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

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07年4月5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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