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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常州市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88/2006-0003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发[2006]30号 发布机构: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6-10-17 公开日期:2006-10-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常州市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等方面作出了说明
关于常州市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

 

常教发〔200630


 

 

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局属各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行动计划》(苏教职〔200532号),进一步推进我市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加快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步伐,提升职业教育发展内涵水平,确保常州职业教育在“十一五”期间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方针,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学生,突破“三段式”课程结构和学科中心课程模式,积极实施评价方式改革,构建适应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符合行业职业资格规范要求、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为职校生终身学习和职业生涯发展奠定基础,为造就各行各业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提供服务。

    二、主要任务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德育为先、能力为本的原则,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市场变化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德育课程,积极实施文化基础课程分类指导,突出素质教育和应用能力培养,从工作分析入手开发专业课程,以项目课程为主体、实行理论实践一体化,积极推行课程评价多元化。

    1.加强德育课程建设。各职业学校要充分发挥德育课堂教学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开齐开足经济与政治基础、哲学基础、法律基础、职业道德与就业创业指导等必修课,把爱国主义、理想信念、民主法制等内容作为德育课的重要任务,把职业生涯教育作为职业道德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的重要内容和德育工作的重要载体,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生涯发展观。同时,各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发校本课程,使课程内容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2.实施文化课分类指导。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文化课标准,按照不同专业实际需要、不同学习者学习条件、就业和升学的不同需求,分类、分层制定文化课标准的实施意见和相应的课程评价办法。各职业学校要积极实施文化课分专业、分层教学,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完善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要按就业需要和素质教育要求进行文化课改革,合理调整文化课与专业教学的比例结构;课程内容以实用、够用为度设计,注重文化课在专业学习和工作岗位的实际应用;课程实施摆脱应试模式,注重强化素质和提高能力;课程结构实行基础部分+为专业服务部分,即第一、二学期开设文化课基础部分,第三学期根据岗位需要,开设为专业服务的文化课部分,同时增加专业教学和技能训练时间,进一步加强实际职业能力培养;要积极开发为专业服务的语文、数学、外语课的方案和教材,并按校本课程开发的有关程序报审。对参加省单招的学生课程要求参照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突出专业课改革。专业课改革是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重点,其关键环节是专业课开发。市教育局根据《常州市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开发指导方案》(详见附件),加快开发并组织实施机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烹饪三个课程改革试点专业的专业课程,培养一批课程开发和新课程实施的骨干教师,充分发挥好试点专业课程改革的示范引领作用。各职业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和专业特点,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自主开发专业课程,努力构建符合学校和专业实际、适应职业资格规范要求、满足学生学习和发展需要、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并在课程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

    三、实施措施

    1.加强课程改革统筹管理。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职业教育课程建设规划和管理政策,管理和指导全市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实施,督导评估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工作,制定、审核、颁布有关专业课程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协调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关系,统筹市试点专业课程改革工作。市职业教育研究所在市教育局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开展课程改革专题研究、经验总结和成果交流,审定有关专业的课程指导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负责校本课程方案和校本教材的审定,具体负责市试点专业课程改革推进工作,组织开展课程评价和教学质量检查。各有关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教育教研机构要加强对有关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工作的指导,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2.明确课程改革推进要求。职业学校是实施课程改革的主要力量,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应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指导下,由职业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各职业学校要把课程改革作为专业建设和学校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转变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举措。全市省级重点以上中等职业学校至少要选择1-2个专业特别是省、市示范专业,进行课程改革试点,于2006年底前形成试点专业课程指导方案,指导和带动学校其他专业的课程改革;2007年底开始,在省教育厅专业课程指导方案出台的基础上,逐步向新课程体系过渡;到2010年,普遍实现向新课程体系平稳过渡。市教育局将对有关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启动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各职业学校要充分激发教师实施课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奖励、计算工作量、考核评价等相关政策,支持教师参与课程开发;对未启动课程改革的专业,要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理论实践一体化、项目化教学等课程实施方式的改革和研究。各职业学校要认真做好与实施新课程相适应的实训场地和环境建设,切实加强生产实习的组织和管理,把生产实习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提高的重要环节,加强校企合作,确保实习质量,进一步强化学生实际职业能力培养;对不能保证生产实习质量和不具备条件的专业不能以课程改革为名,最后一年安排学生到企业等单位从事与专业不对口的劳动。五年制高职校和五年制高职专业要按照《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行动计划》要求,积极开展课程改革工作。

    3.确定课程改革实验学校。市教育局根据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启动和进展情况,按专业确认1015个“常州市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点”,并遴选58个办学水平高、行业背景好、专业特色明显、课程改革积极性高、成效明显的职业学校,确定为“常州市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学校”,并推荐为“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学校”备选学校,对实验学校给予一定经费奖励。

    4.加强课程改革师资培训。教师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课程开发实施能力是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能否有效开展的关键。市教育局制定课程改革教师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职业学校课程改革相关人员、骨干教师的理论素养和课程开发技术培训,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出国培训,使教师培训工作与课程改革同步进行。市教育局建立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培养我市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研究的专业团队。各职业学校要有计划开展教师课程改革培训,提高教师课程开发和实施水平,确保职业教育课程改革顺利推进。

    附:常州市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开发指导方案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课程  改革  意见

  抄送: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职校、中专校。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10 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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