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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2010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09613/2011-000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1-02-21 公开日期:2011-02-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2010年工作总结
常州市司法局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以及政法系统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紧紧扣住一个中心(全市60项重点工程工作),努力实现三项目标(争创全国普法先进、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全省科学发展考评位居全省前列和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局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和基层意识),切实办好十件实事(搞好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创新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以“五五”普法检查考核为契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五五”普法收官之年的检查考核,在全面总结深化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形式、创新品牌,不断巩固发展大普法工作格局。

  (一)开展检查考核,“五五”普法顺利收官。年初联合市委宣传部等部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制定全市机关、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五五普法考评办法,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迎检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建设“五五”普法成果展、法治文化园、拍摄专题片、编印普法画册、组建普法网络联盟等形式全面展示我市五五普法取得的成效。在组织开展自查考评工作的基础上,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对各辖市、区、市级机关、企业和学校进行全面检查。6月和9月,分别由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王肖明和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带队的省和国家检查组对我市“五五”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我市“五五”普法工作创优意识强,理念先进,机制完善,亮点突出,措施务实,成效明显,群众认可。社会公众对“五五”普法工作知晓率和满意率逐年提升,2010年分别达到96.7%99.4%。我市被评为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市,市法宣办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二)坚持制度创新,普法工作特色明显。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组织领导、目标责任、工作运行和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规范性。建立年度目标考评制度,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以及文明城市创建和综治创建等考核内容,强化刚性要求。开展“五五”普法城调工作,把城调测评的公众知晓率、满意率纳入到普法工作考评内容。实施年度普法十件好事评选制度,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评选活动,培育普法典型,增强群众参与度,提升社会影响力。在坚持实行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又实施了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指导推广溧阳市以“三制”(参事制、票决制、双票制)为抓手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到95.3%,超过省考核指标5.3个百分点。同时,积极推进“一市(区)一品”工程,金坛市的“法律六进”、溧阳市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武进区的农民工学法、新北区的外资企业学法用法、天宁区以签订普法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形式推进学法用法、钟楼区的企业法律服务平台、戚墅堰区的送法进社区等各具特色。

  (三)建设法治文化,放大普法品牌效应。创新法治文艺品牌,以幸福广场——文艺周周演活动为平台,各地自选题材、自创剧本、自编自演法治文艺节目,使群众在娱乐中受到法治陶冶。创新普法课堂品牌,在“龙城讲坛”的统一品牌下开设了“法律教室”,并在其市民课堂、企业家课堂、干部课堂、学生课堂中增加法制讲座,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创新普法栏目品牌,打造广播、报刊、电视等媒体普法宣传平台,实现“频道、栏目、节目”有机结合互动。创新普法阵地品牌,将五星公园提升改造为充满法治元素和艺术魅力的精品法治主题公园,南大街步行街建设为主题法治商业街区,出版的《常州法学名家》一书被史学界法学界誉为法学研究、普法工作的重要成果,市、辖市(区)法治主题公园、法制一条街,镇(街道)、村(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图书角等宣传阵地框架全面覆盖。创新普法活动品牌,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针对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开展“网上学习城”、“一学三讲”、“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企业法律服务平台”等多形式宽领域深层次的法律学习宣传服务活动,不断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以完善多元调处机制为中心,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牢固树立调解优先、依法调解的理念,加快推进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增强调处能力,提升调处质效。市城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毛国良、王土庚、陈爱祥等3人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一)完善调解组织网络机制。积极承担市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任务,草拟相关工作职责、制度、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机制、督查、考核等制度。出台《常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日常考评办法》,加强两级调处服务中心指导管理,努力打造一线实战平台。钟楼区经编委批准设立区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核定全民事业编制5名。根据镇(街道)、村(社区)区划调整的实际情况,调整、整顿调解组织1100个,调整充实人员3265人。推行行政机关调解组织的设立工作,全市已有30家行政机关设立调解组织,并在环保、劳动、计生、工商、建设等5个矛盾纠纷多发的行政单位设立行政调解窗口。召开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现场交流会,推广设立村(社区)矛盾纠纷调处服务站。健全完善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公交、建筑及餐饮等矛盾多发领域设立行业性调解组织,在各类开发区、商业圈组建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形成城区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部门联动模式、武进牛塘、天宁青龙、新北春江等流动人口调解组织形式。加强调解队伍多元化培训,推出“课堂式”、“观摩式”、“带教式”、“宣传式”、“反馈式”等五式培训法,建立市、区、镇三级培训制度,市司法局首次举办200余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参加的专题培训班,编印下发3000册《人民调解典型案例集萃》,全市三级共培训调解人员30000余人次。

  (二)完善调解对接运行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各项衔接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工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公证与大调解对接、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等多项实施意见,规范调解对接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在全市基层法院(法庭)、检察院和公安派出所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室的基础上,金坛、天宁、新北等成立驻交巡警大队、水警支队调解工作室,进一步深化“检调对接一三五”模式,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武进区司法局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和法律服务中心“三大中心”,并在全国首创信息化手段开展矛盾纠纷预警分析排查等创新做法,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中央综治委副主任陈冀平、时任省委书记梁保华、省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市委书记范燕青等领导专程视察并给予高度评价。

  (三)完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扎实开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制定全系统参与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预案,成立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工作制度,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分析研判,完善重大矛盾纠纷快报、日报、直报制度,建立村(居)一天一排查、镇(街道)一周一排查、辖市(区)一旬一排查工作机制,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11779次,排查次数同比增长30.9%,排查出各类纠纷均得到了妥善处理,确保上海世博会、十七届省运会等重要时段、重大活动的社会稳定。溧阳市司法局与高淳等地签定协议,加强接边五县联防联调工作。武进区司法局在全区村(社区)、村民小组和重点企业建立稳定工作责任制,推进管理特聘人民调解员工作,同时还建立多功能远程指挥中心,远程调解重大矛盾矛盾纠纷。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多元矛盾解决机制共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50519件,其中,纳入省统计口径的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21898件,调解纠纷21831件,调解率和调处成功率分别达到99.7% 98.8% ,超过省考核指标1.73.8个百分点,劝阻群体性上访686  7266人次,防止矛盾纠纷激化492件。

  三、以开展“双助双促”活动为载体,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部署,以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为主题,通过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渠道,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一)推进“双促双助”专项活动。出台活动意见,专题动员部署,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开展企业大走访,与社区、村(居)和企业建立对接,成立海归创业企业法律顾问团和省运会法律顾问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完善公证等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开展百名女律师牵手巾帼维权站活动,成功办理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常州分所参与常州常瑞巨峰、天力动力公司破产重整案、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成功策划电器公司向服务业转型等一批案件。与此同时,注重发挥法律服务人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作用,组建市律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成立总商会民事纠纷调处中心,筹建市公益调解律师人才库,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参与信访等制度,推动律师参与政府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纷争。活动共走访企业19490家,与有关部门协调建立服务企业平台210个,制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办法、措施1825条,向企业发送“联系卡”或者“咨询函”55420份,为企业答疑、会诊12960次,针对企业开展特色业务或定制业务1612件,在龙头、骨干企业中建立企业法律服务中心125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4920万元。

  (二)加强法律服务管理。出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与市重点工程(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加强律师管理工作意见和公证工作管理意见,实行公证行业“五条禁令”,完善公证文明接待、办证规范等管理制度,出台司法鉴定工作考核办法,健全法律服务诚信档案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开展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年度考核和卷宗质量检查评议工作,组织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举办律师与公诉人论辩赛,落实各类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业务培训,组织参加香港法律服务论坛各类论坛活动,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市委书记范燕青分别对成立总商会民事纠纷调处中心、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市法律顾问团组建和律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3827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1409件,自办法律援助案件920件;公证机构办理公证36524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860家,办理法律事务4639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鉴定案件2935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三)深化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张林芳、常联和乐天等三家律师事务所成为全市首批法律援助代办点,戚墅堰区在7个社区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天宁区在常州蓝天实验学校挂牌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溧阳市政法系统十佳执法单位。健全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举办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活动启动仪式,开展法律援助大型广场咨询。推进建立统一规范、功能完善的法律援助接待服务窗口,完善申请受理、审查、指派和办理程序,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质量检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例会制度,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坚持依法应援尽援,积极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和接待咨询工作。全年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22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18256人次。。

  四、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落实管控帮扶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深化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加强监管帮扶,研究探索司法行政参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举措。

  (一)探索实施特殊人群分类管理模式。在加强日常衔接管理的基础上,利用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系统,对矫正对象进行综合评估后分为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管理级别,实施宽严不同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方式,并根据现实改造表现适时变更管理等级。同时,出台实施《常州市刑释解教人员综合评估和分类帮教工作办法》,对其回归社会后的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将刑释解教人员分为重点帮教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实施相应的帮教管理措施。全市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54人,期满解矫874人,目前在册1928名;接收刑释解教人员846人,安置率和帮教率达到99.6%,分别超过省考核指标4.60.6个百分点,两类人员均没有发生重新犯罪。

  (二)探索推进特殊人群帮扶安置模式。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和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成率达到71.4%,超过省厅年度目标41.4个百分点,设立安置帮教基地26个,安置75名刑释解教人员。金坛市在每个镇、新北区在3个大型企业建立安置帮教基地。全面推广使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管理软件,拓展矫正对象衔接建档、风险评估、考核奖惩等电子档案查询统计等功能。建立由责任民警、村(居)委会干部及家属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组5200余个,采取“三帮一”、“六方承诺”等多项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安置帮教活动,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解决部分刑满释放人员生活保障和落户安置问题,提升刑释解教人员自主谋生能力。武进区司法局在全省首家使用SPCS心理矫正软件、对重点对象定位监管,钟楼区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审前调查、案前协调等“七加一机制”并创办社区矫正刊物《心航》,天宁区在茶山街道成立社区矫正工作检察工作站,都创出了特色,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天宁、戚区等还积极鼓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心理咨询师考试,目前全市有10多人获得心理咨询师三级、二级证书。市人大、市政协分别视察调研和专题审议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

  (三)探索延伸外来人员综合服务模式。制定出台《加强对流动人口中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服务意见》,落实管理帮扶责任,保证其与村(居)、家属保持联系,建立户籍地与居住地矫正帮教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共同将教育、管理、帮扶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服务管理,通过在外来人员聚居区设立调解室、法律服务联系点、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制培训点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外来人员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及时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五、以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坚持把公正廉洁执法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按照“一以贯之地抓队伍建设、一如既往地抓作风建设、一心一意地抓制度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加强全系统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建设为重点,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龙头,以执法执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党的建设成效带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党内监督机制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加强作风行风建设。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健全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着力解决工作不务实不扎实不落实的问题。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制定出台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标准,加强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加大投诉查处和惩戒力度。

  (三)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坚持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开展“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及党性党风教育,确保司法行政队伍始终做到“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以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为载体,有重点地强化与公正廉洁执法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掌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四)加强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五条禁令”,整合细化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流程,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开展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制定修改《局党组议事规则》、《局机关绩效考核办法》、《司法行政系统奖励办法》等规定,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构建全系统专用网络和综合业务平台,率先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通使用信息化专网,规范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回顾2010年工作,我局尽管较好地履行了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各项既定工作目标任务也能顺利完成,有些工作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社会管理创新尤其是特殊人群包括外来人员管理,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创新的工作举措;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还相对薄弱;推进一些具体工作和活动注重面上和形式,特色鲜明的服务品牌还不够多,成效还没有充分显现;个别部门和少数同志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还不强,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法律服务业的队伍建设、行风建设方面还存在较多薄弱环节,公众对他们的负面评价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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