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09613/2010-0001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0-08-25 公开日期:2010-08-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2010年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进行总结回顾
常州市司法局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60项重点工程(工作)以及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紧紧扣住一个中心,努力实现三项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办好十件实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努力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以“五五”普法检查考核为契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五五”普法收官之年的检查考核,在全面总结深化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普法制度创新、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品牌培育,不断巩固发展大普法工作格局。
  (一)开展“五五”普法检查考核。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大内司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制定全市机关、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五五”普法考评办法,先后召开全市“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部署会和迎检工作部署会,细化、分解、落实迎检工作。筹建“五五”普法成果展、拍摄专题片、编印普法画册等形式全面展示我市“五五”普法取得的成效。在组织开展自查考评工作的基础上,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对各辖市、区、市级机关、企业和学校进行全面检查。6月27日-6月29日,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王肖明率省检查组对我市“五五”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听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我市五年来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查看我市普法工作台账资料。同时通过听汇报、查看台账、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形式,深入市教育局、常州供电公司和钟楼区、金坛市、溧阳市及有关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对我市“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我市“五五”普法工作,认为我市的“五五”普法工作创优意识强,理念先进;目标思路清,机制完善;措施办法多,措施务实;工作实效大,亮点突出,建设普法成果展示馆、开展普法城调评估制度、评选普法工作十件好事等做法值得在全省推广。
  (二)坚持普法制度创新。建立年度目标考评制度,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以及文明城市创建和综治创建等考核内容,强化刚性要求。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对全市“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开展“五五”普法城调工作,把城调测评的公众知晓率、满意率纳入到普法工作考评内容。实施年度普法十件好事评选制度,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评选活动,培育普法典型,增强群众参与度,提升社会影响力。在坚持实行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又实施了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今年已经组织两批28人次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综治办出台相关文件,指导推广溧阳市以“三制”(参事制、票决制、双票制)为抓手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经验。
  (三)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以“幸福广场——文艺周周演”为平台,各地自选题材、自创剧本、自编自演法治文艺节目,举办法治文艺专场巡回演出,镇(街道)、辖市(区)均建有固定的法治文艺演出场所,使群众在娱乐中受到法治陶冶。投资2600万元的我市法治主题公园正在加紧建设,《常州法学名家》一书已完成初稿,在由编委会审定之中,“法治江苏”高层论坛也于近期将在我市举办。
  (四)培育普法特色品牌。积极推进“一市(区)一品”工程,金坛市的“法律六进”、溧阳市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武进区的农民工学法、新北区的外资企业学法用法、天宁区以签订普法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形式推进学法用法、钟楼区的企业法律服务平台、戚墅堰区的送法进社区等各具特色。市、辖市(区)法治主题公园、法制一条街,镇(街道)、村(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图书角等宣传阵地框架全面覆盖。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去年创建率达到91.8%,超过了省今年对各地的创建要求。
  二、以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为中心,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围绕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持续下降的“三升三降”的目标,牢固树立调解优先、依法调解的理念,加快推进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增强调处能力,提升调处质效。市城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毛国良、王土庚、陈爱祥等3人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一)完善调解组织网络机制。积极承担市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任务,草拟相关工作职责、制度、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机制、督查、考核等制度。出台《常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日常考评办法》,加强两级调处服务中心指导管理,努力打造一线实战平台。根据镇(街道)、村(社区)区划调整的实际情况,调整、整顿调解组织1100个,调整充实人员3265人。推行行政机关调解组织的设立工作,全市已有28家行政机关设立调解组织,并在环保、劳动、计生、工商、建设等5个矛盾纠纷多发的行政单位设立行政调解窗口。推广设立村(居)调解服务机构,天宁区率先在村(居)全部设立矛盾纠纷调处服务站,下设律师服务、信访服务、民警服务、老干部志愿调解服务等分支,形成“一站式”服务机构,实行“一条龙”调解服务。健全完善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公交、建筑及餐饮等矛盾多发领域设立行业性调解组织;在各类开发区、商业圈组建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天宁区、钟楼区在南大街商业圈、莱蒙都会等新建商业圈建立联合调解委员会;探索形成城区医患纠纷调解工作4+1的模式、武进牛塘、天宁青龙、新北春江等流动人口调解组织形式。加强调解队伍多元化培训,推出“课堂式”、“观摩式”、“带教式”、“宣传式”、“反馈式”等五式培训法,建立市、区、镇三级培训制度,市司法局首次举办200余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参加的专题培训班,编印下发3000册《人民调解典型案例集萃》,上半年全市三级共培训调解人员30000余人次。目前,全市共建立2173个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10464名,其中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350人,基本形成以辖市(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龙头、以两级调处中心为主导、村(居)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节点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二)完善调解对接运行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各项衔接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召开全市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在全市基层法院(法庭)、检察院和公安派出所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室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公调对接机制,将人民调解引入交通损害赔偿事故的处理程序,金坛、天宁、新北等成立驻交巡警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新北区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开展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设立天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水警支队东门大队调解工作室,聘请民警、区调处中心调解员、律师作为该工作室的专职调解员;进一步深化检调对接机制,着力打造“检调对接一三五”模式,即“一个平台、三条渠道、五项机制”,以多元方式化解检察环节矛盾纠纷;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各诉调对接工作室的作用,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三)完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扎实开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签订维稳责任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完善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工作制度,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分析研判,完善重大矛盾纠纷快报、日报、直报制度,建立村(居)一天一排查、镇(街道)一周一排查、辖市(区)一旬一排查工作机制,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11779次,排查次数同比增长30.9%,排查出各类纠纷均得到了妥善处理。以维护上海世博会、十七届省运会等重要时段、重大活动的社会稳定为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地区矛盾纠纷信息和易激化、群体性事件的预测、预警,确保不发生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在全社会开展“无矛盾纠纷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事件”的“三无”村居、企事业单位创建活动,突出加强对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深入开展排查调处积案专项攻坚活动,确保矛盾不堆积、纠纷不激化。上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多元矛盾解决机制共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4768件,其中,纳入省统计口径的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9981件,调解纠纷9965件,调解率和调处成功率分别达到99.8%和98%,劝阻群体性上访370批4037人次,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39件。
  (四)完善职能整合参与机制。注重完善律师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机制,成立市律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与市总商会联合成立总商会民事纠纷调处中心,选派4名擅长民商事纠纷调处的律师到调处中心参与工作,筹建市公益调解律师人才库,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采取诉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纷争。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参与信访等制度,推动律师参与政府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建立法律援助、公证等与大调解工作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使服务的过程变为减少矛盾纠纷的过程。加强法律援助窗口接待和“12348”电话专线服务工作,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武进区法律服务中心通过整合资源、创新管理,把重大矛盾调处、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等融合在一起,并在全国首创信息化手段开展矛盾纠纷预警分析排查、对特殊人群建立移动定位监管、引入心理疏导等创新做法,受到市委书记范燕青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全市推广。
  三、以开展“双助双促”专项活动为载体,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部署,以“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为主题,通过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渠道,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一)扎实开展“双促双助”专项活动。出台活动意见,专题动员部署,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开展企业大走访调查分析经济转型企业法律需求,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社区、村(居)建立对接,成立海归创业企业法律顾问团和省运会法律顾问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完善公证等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开展百名女律师牵手巾帼维权站活动,成功办理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常州分所参与常州常瑞巨峰、天力动力公司破产重整案、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成功策划电器公司向服务业转型等一批案件。活动开展以来,共走访企业2560家,与有关部门协调建立服务企业平台53个,制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办法、措施237条,向企业发送“联系卡”或者“咨询函”23462份,为企业答疑、会诊4272次,针对企业开展特色业务或定制业务883件,在龙头、骨干企业中建立企业法律服务中心32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282万元。
  (二)加强法律服务管理。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出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与市重点工程(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加强律师管理工作意见和公证工作管理意见,施行公证行业“五条禁令”,完善公证文明接待、办证规范等管理制度,出台司法鉴定工作考核办法,健全法律服务诚信档案等制度,加强法律服务行风明查暗访,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市委书记范燕青分别对市法律顾问团和律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三)深化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张林芳、常联和乐天等三家律师事务所成为全市首批法律援助代办点,戚墅堰区在7个社区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天宁区在常州蓝天实验学校挂牌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健全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例会制度。举办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活动启动仪式,开展法律援助大型广场咨询。推进建立统一规范、功能完善的法律援助接待服务窗口,完善申请受理、审查、指派和办理程序,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质量检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坚持依法应援尽援,积极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和接待咨询工作。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54件,完成年度目标50.2%,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1万余人次。
  四、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落实管控帮扶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深化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加强矫正帮教对象的监管教育,研究探索司法行政参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举措。
  (一)探索实施特殊人群分类管理模式。在加强日常衔接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系统,对矫正对象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度、人身危险性、重新犯罪可能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分为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管理级别,实施宽严不同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方式,并根据矫正对象的现实改造表现,适时变更管理等级。出台实施《常州市刑释解教人员综合评估和分类帮教工作办法》,司法所根据信息管理系统中已有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评估结果,或者按照《常州市刑释解教人员风险倾向综合评估量表》,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犯罪性质、认罪悔过的程度、监所纪律遵守情况及婚姻家庭状况等方面情况,对其回归社会后的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将刑释解教人员分为重点帮教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实施相应的帮教管理措施。上半年,全市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42人,期满解矫380人,目前在册1814名;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55人,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为97.5%和99.7%,目前在册6641人,两类对象均没有发生重新犯罪。
  (二)探索推进特殊人群帮扶安置模式。积极推进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两大基地建设,武进作为省级社区矫正示范区已经建成教育矫正中心,其他辖市区中,金坛、钟楼、天宁、戚区也已建成,建成率66.7%,完成省厅下达的30%的指标;设立安置帮教基地22个,安置了84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面推广使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管理软件,包括矫正对象衔接建档、风险评估、考核奖惩等电子档案查询统计等功能。建立由责任民警、村(居)委会干部及家属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组5200余个,采取“三帮一”、“六方承诺”等多项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安置帮教活动,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解决部分刑满释放人员生活保障和落户安置问题,提升刑释解教人员自主谋生能力。武进区社区矫正心理矫正中心对在矫人员进行心理测试的同时,借助现代化的心理矫正器材如沙盘、宣泄人、音乐治疗椅、生理相干与自主平衡系统等,进行辅助治疗。天宁区“阳光”教育矫正中心集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技能培训于一体,集中开展教育管理,公益劳动,心理矫治、技能培训等活动。上半年,市人大和市政协分别视察调研和专题审议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
  (三)探索延伸外来人员综合服务模式。研究协助加强外来人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管理工作,落实管理帮扶责任人,保证其与村(居)、家属保持联系,建立户籍地与居住地矫正帮教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共同将教育、管理、帮扶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服务管理,通过在外来人员聚居区设立调解室、法律服务联系点、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制培训点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外来人员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及时为他们依法维权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促进外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上新的水平。
  五、以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坚持把公正廉洁执法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按照“一以贯之地抓队伍建设、一如既往地抓作风建设、一心一意地抓制度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加强和改进全系统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建设为重点,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龙头,以执法执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党的建设成效带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党内监督机制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加强作风行风建设。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健全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着力解决工作不务实不扎实不落实的问题。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制定出台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标准,加强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加大投诉查处和惩戒力度。
  (三)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坚持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开展“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及党性党风教育,确保司法行政队伍始终做到“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以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为载体,有重点地强化与公正廉洁执法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掌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四)加强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五条禁令”,整合细化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流程,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完成机关正科和副科职竞争上岗工作,4名同志走上领导岗位,7 名同志轮岗交流。制定《局机关绩效考核办法》、《司法行政系统奖励办法》等规定,规范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构建全系统专用网络和综合业务平台,率先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通使用信息化专网,省司法厅将于近期在常召开信息化建设现场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