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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2011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09613/2012-0002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2-03-12 公开日期:2012-03-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全面总结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
常州市司法局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60项重点工程(工作),按照“紧扣一条主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三种理念(服务大局、创新创优、求实高效),深化三大重点(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实现三项突破(管理服务对象网格化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资源整合)”的工作思路,建立责任体系,创新推进机制,加强督查落实,实行目标管理、项目推进、过程管控,切实履行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我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市司法局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普法办,我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在全省科学发展考评中名列第三,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工作现场会在常召开并推广我市经验,受到司法部吴爱英部长等领导的高度评价。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推进“六五”普法起步。调整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起草并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2011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研究起草我市“六五”普法规划,调整重点普法对象、提高人均普法经费,顺利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召开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通报表扬一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并对“六五”普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召开推进会暨首届法治文化艺术节部署会,征集、评选文艺作品节目,研发法律知识动漫游戏,在全省率先举办法治文化艺术节,举行法治文艺汇演、法治动漫游戏开通仪式、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常州法学名家》首发式、法治文化讲堂、法治诗歌朗诵会、法治影视下乡等11项大的活动,引起较大社会反响。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十件好事评选活动,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大亮点新闻发布会。哈尔滨、济南等10多个城市来常学习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品牌效应初步显现。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全市4个市(区)、20个单位、30个个人被表彰为全国和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4个村、201个村(社区)、979个村(社区)分别被命名为国家、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开展特色普法活动。组织实施非人大任命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1人次。开展送法下乡、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律护农直通车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重点人群的普法实效。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更新街头法制宣传橱窗,开辟短信、微博等新型普法平台。

  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推进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解决落实市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办公用房,配备工作人员,制定多解办工作职责、组织机构、工作流程等15项工作制度,市多解办已进入实体运行阶段。调研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情况,督查指导村(社区)调处服务站建设工作。推进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发展,在全省率先设立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年通过多元调处机制共调处矛盾纠纷*件,其中,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两级调处中心共受理纠纷*件,直接调处纠纷*件,调解率99.7%,调解成功率98.4 %,制止群体性上访**人次,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件。

  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推进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七个辖市区全部建成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启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各类排查活动加强管控帮扶力度。2011年底,在册社区服刑人员*人,接受委托审前评估案件*例,采信*例,采信率为90%;接收安置帮教对象*人,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为99%100%,设立安置帮教基地*个,安置刑释解教人员*人,两类人员均未发生重新犯罪。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逐一调研全市58个司法所,全面掌握司法所工作情况,做好首批省级优秀司法所回头看工作,完成第二批省级优秀县(市、区)司法局、优秀司法所的推荐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分析例会、联络员会议制度。开展“争当调解能手活动”,征集调解先进工作和先进事迹。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等。推进劳动争议“五位一体”调解机制建设。协办全省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并作交流发言。加强全系统信息化建设,专网铺设、网站集群、平台搭建全面完成,办公、办事以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对象移动定位、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等全部推广使用,目前正在研发律师管理和多元矛盾纠纷调处系统,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在常召开,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受到吴爱英部长、缪蒂生厅长等领导的高度评价。

  三、法律服务工作

  开展法律服务深化年活动。制定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广大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企业法律服务升级行动、园区建设法律服务拓展行动、“三农”法律服务拓展行动和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行动。深入走访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成立消费者协会律师团,为消费者义务提供相关法律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加快常州民营(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巡回服务活动。全年共走访企业14015家,制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办法、措施826条,针对企业开展特色业务或定制业务958件,在龙头、骨干企业中建立企业法律服务中心48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57亿元,特别是成功办理常瑞巨峰与天力动力公司破产重整、电器公司向服务业转型等一批重大案件,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规范法律服务管理。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的意见》,制定《关于加强律师办理敏感性、群体性案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律师业服务经济发展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建立外地律师联动监管机制。召开全市律师工作暨党建工作会议。市人大专题视察审议并充分肯定全市律师工作。做好市律协换届的相关准备工作。调研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筹备成立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部署开展司法鉴定规范质量年活动,完善司法行政机关、法院和司法鉴定机构的三方协作机制。成立全省首家公证质量评定委员会,推广运用我市公证机构形象导视识别系统。

  深化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设立法律援助代办点,坚持办案质量反馈制度,开展法律援助卷宗检查,统一法律援助格式文书,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推进“12348”专线建设,全市专线系统全部建成开通。广泛招募法律援助社会志愿者,制定《常州市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成立常州市法律援助志愿者协会和常州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咨询、宣传工作。开展2010年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工作,并对相关办案律师予以表彰奖励。参加省法律援助好新闻评选,四篇报道获奖。落实法律援助环省行宣传活动,协助江苏卫视城市频道拍摄法制栏目2期,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好评度。全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38件,同比增长21.6 %,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1万余次。

  四、队伍建设工作

  提高机关效能。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创群众人民满意窗口服务单位以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等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完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程序,开展涉法事项审查审核。强化工作调研,年初制定调研课题计划,全力抓好督查落实,目前已完成调研文章24篇,多篇文章被市级以上刊物录用。制定实施《局机关绩效考核办法》,从绩、德、勤等多个方面实行季度考核,评选每季之星,完善奖惩措施,调动机关干部工作能动性。

  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班子建设,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推进机关道德讲堂建设,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市局代表队参加“党史励志,道德人生”知识竞赛并获三等奖。举办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司法所长、新闻宣传、实习律师、司法鉴定人员等培训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

  推进廉政建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推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加大法律服务投诉查处力度。

  回顾2011年工作,我局尽管较好地履行了司法行政工作职责,顺利完成了各项既定工作目标任务,有些工作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1)司法所编制人员落实不到位、司法所长职级解决以及司法所人员着装统一等问题;(2)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方面,尤其是管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自身三支法律服务队伍手段不多,以及外地律师监管、公证公信力等问题,公众对他们的负面评价还不同程度地存在;(3)司法行政业务办公用房、经费人员保障不充分,公共政策资源不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鉴定、多元调解等工作主动作为囿于体制机制等方面原因,综合职能优势难以充分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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