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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2010年下半年工作意见
索 引 号:014109613/2010-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0-08-25 公开日期:2010-08-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提出2010年下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意见
常州市司法局2010年下半年工作意见
   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将继续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抓工作任务落实、抓工作措施创新,不断提高工作实效,在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自身发展的同时,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一、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协调管理机制建设。解决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用房,配齐配强人员配备,出台成员单位职责和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矛盾纠纷调解、处置、排查、研判等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与检查考核。指导各辖市(区)按照市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
  (二)组织网络机制建设。加强职业化、专业化调解队伍建设,做到县(区)调处中心配备3名以上专职调解员、乡镇(街道)配备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村(社区)配备1名以上专职调解员,不断加强专业化调解队伍建设。加强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在房地产、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发的部门或行业配备专业调解员。加强社会组织调解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组织体系、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实现“矛盾纠纷在哪里发生,哪里就有人管有人调解”的目标。加强企业调解组织建设,保证100人以上企业在年底前全部建有人民调解组织;其他企业的矛盾纠纷调解和管理工作依照实际情况,严格落实组织和人员。加强调解队伍的培训,对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和管理指导,提高调解人员对各类矛盾纠纷的预警、化解、管控、应急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衔接运行机制建设。全面推进“五调对接”工作和多元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管,建立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四)考核保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和细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责、目标、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制度,推进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纳入科学发展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经费保障,充分调动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积极性,保障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
  (一)总结“五五”谋划“六五”普法工作。继续推进实施我市“五五”普法规划,对照“五五”普法规划、《工作意见》要求和上半年检查考核结果,查漏补缺,及时改进,以优异的成绩作好全国“五五”普法检查考核准备工作,努力实现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市的目标。进一步完善普法机制建设,健全普法教育体系,不断扩大我市“五五”普法教育成果。同时组织力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启动“六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加强普法阵地建设。继续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形式,积极推进我市法治主题公园建设、南大街商业步行街法制一条街创建工作,更新一批法制宣传橱窗,充分运用现代传媒、网络、短信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之引领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各地完善普法阵地建设,形成一批我市普法教育的亮点工程。同时积极培育宣传各类典型,建设展示我市普法工作成效的宣传平台。
  (三)推进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加强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扎实开展“法律六进”、“农民工学法活动月”、“12•4法制宣传月”等各类普法专题活动,满足社会各类群体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
  (四)加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力度。全面推广溧阳市埭头村“参事制、票决制、双评制”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创建层次,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今年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命名率达到95%以上,努力夯实基层法治基础。
  三、推进现代法律服务业,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优质服务
  (一)加强行业战略研究,优化执业环境。加强法律服务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研究,按照“适应经济发展、满足社会需求”的原则,深入研究制定“十二五”期间全市律师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律师业走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之路。按照“规范管理、严格管理、有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司法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全市法律职业专业人才推介平台。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在人才培养、税收调节、信息资源共享方面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
  (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紧紧围绕全市有效投入提升年和60项重点工程(工作),找准法律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振兴五大产业,着力加强对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和环保节能、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等方面的法律业务研究,为新兴产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产业竞争力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工程项目等提供智力支持。充分发挥十七届省运会法律服务部作用,为省运会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服务。继续落实好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积极开展由省司法厅统一部署的“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为主题的“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引导法律服务业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三)规范管理监督工作,强化行业自律。不断完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两结合”管理体制,强化行业协会自律性管理。加快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法律服务诚信档案公示制度,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开展执业行为检查,促进规范执业行为。强化法律服务人员培训考核,严格考核登记制度。举办律师论坛,开展律师案卷评查,深化各种文明创建和评先创优活动,打造法律服务诚信品牌,提高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力。
  四、服务改善保障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完善法律援助协调机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免收查档费、复印费,减免或缓交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费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深化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新一轮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市法律援助中心总面积不少于500平米、辖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不少于300平米,建立统一规范、功能完善的法律援助接待服务窗口,并建设好法律援助代办受理点。同时,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指派和办理程序,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舆论宣传,不断扩大我市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三)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水平。致力于促进司法公正,围绕提高司法鉴定采信率,一以贯之地抓好以“三大类”为重点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推进司法鉴定机构国家实验室、检查机构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好鉴定业务培训,施行鉴定质量考核机制,不断提升鉴定机构业务水平和鉴定质量。
  五、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一)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矫正。继续深化“教育矫正年”活动,进一步创新教育载体和矫正方法。加快建立覆盖全市的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矫正秩序安全稳定。积极探索矫正、监管、帮扶有效结合、整体运作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分析排查、信息通报、重大问题协商会办等制度,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5号),出台分类管理办法,加强对“三无”、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等人员的帮教管理,加大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力度,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安置工作机制,更好地提升刑释解教人员自主谋生能力,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三)打牢社会管理创新的根基。认真开展全市政法系统“基层基础推进年”活动,切实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基层实力和战斗力,搭建社会管理创新的综合平台。大力推进省级优秀司法局、司法所创建活动,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针对司法行政工作社会性强的特点,抓好专职队伍建设,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等领域,大胆培养、使用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使之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有益补充。
  六、加强公正廉洁执法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形象
  (一)抓好思想理论建设。始终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职工头脑,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司法行政实践。大力营造崇尚学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格贯彻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学习会和调查研究等制度。以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建设学习型机关。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着眼于领导班子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优化领导班子的知识、年龄结构,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专门人才干部,努力形成老中青梯次配备、专业知识和领导经验互补的格局,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
  (三)注重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全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组织设置、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推动科学发展的战斗堡垒,把党员队伍建设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对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纪律教育以及岗位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人员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的自觉性,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服务能力,增强全体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归属感、认同感和自豪感。
  (四)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健全并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着力解决工作不务实不扎实不落实的问题。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说真话、办实事、求实效,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步伐,基本建成全系统网络和业务信息平台。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更加全面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充满活力、务实高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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