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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53/2023-0001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政务办
生成日期:2023-02-27 公开日期:2023-03-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各辖市、区协调办,常州经开区协调办: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省协调办于2022年底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协调办〔202214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1.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通办任务落地见效。市协调办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负责组织实施、督导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工作。市各部门要强化本系统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工作部署,加大政策、业务、系统、数据保障力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辖市(区)要理顺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满意度。

2.强化成效落实。市各部门要推动新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事项的落地落实,落实通办协作沟通机制,定期维护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内通办”专区,跟踪在线办理情况。各辖市(区)要设置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窗口,有条件的镇(街道)及村(社区)可将高频通办事项纳入综合窗口,探索将高频通办事项载入自助服务终端。

3.强化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发布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信息,做好政策解读,编制常州市跨省通办操作规范和服务指引2.0版,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知晓度和获得感。及时宣传推广政务服务通办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4.强化督查考核。市协调办对通办工作落实情况动态跟踪,将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落实情况纳入年底“放管服”改革考核,对改革措施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仍然突出的,通过专题督办、工作通报等方式强化责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 办”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协调办〔2022〕14号)



                      

常州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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