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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局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67/2017-0002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办〔2017〕11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17-04-01 公开日期:2017-04-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局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局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时期水利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水利干部职工队伍,经局党组研究,现将我局2017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全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 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十三五”规划,切实遵循《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2016-2020年常州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强化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实践导向,加强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专业化能力培训,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功能,为推动“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提供有力支撑。

    一、严格计划落实。培训主办单位应严格对照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办班。年度培训计划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重新部署。

    二、确保培训质量。培训主办单位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在课程设置中的比重,紧紧围绕服务常州水利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结合水利干部职工岗位职责和健康成长需要,深入调研,差异性设置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主办单位要认真开展培训的综合评估和课程评估,通过评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高办班水平和能力,确保培训质量。

    三、加强办班管理。强化学风建设和综合研判。严格执行《常州市干部教育培训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和《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学风学纪的刚性约束,严守培训底线,落实从严要求。加强跟班联络工作,规范落实学员鉴定机制,注重在教育培训过程中综合分析研判干部,作为干部日常管理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为强化教育培训计划实施监督管理,各相关处室、单位需对照各自教育培训计划汇总上报半年、全年执行情况,分别于2017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报送局办公室。

    附件:2017年度常州市水利局教育培训计划


常州市水利局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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