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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23年度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MB1681397/2023-0017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市监特设〔2023〕153号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2023-09-25 公开日期:2023-10-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2023年度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环节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电梯维保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结合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取得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相应资质,在常州市开展电梯维保活动的维保单位。

二、评定时间

2023年9月26日至11月15日。

三、评定方法

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江苏省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细则》(附件1)负责四星及以上电梯维保单位星级初评工作,对已获四星、五星的单位按照《已获评四星五星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表》(附件2)进行核查。

辖市(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常州市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细则》(附件3)负责辖区内三星及以下电梯维保单位的星级评定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和发挥星级评定在维保市场的指挥棒作用,鼓励辖市区内维保单位积极申报,并力争实现全覆盖。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地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星级评定。星级评定结果将通报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政府采购投标机构,并在《电梯使用登记标志》上标明,供电梯使用单位和市民群众监督。

各地要加强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督检查,把《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实情况、无纸化维保开展情况、电梯保险投保情况、96333应急处置情况列入评定重点工作内容,并结合日常监管和举报投诉等情况,对维保单位星级进行升级或降级。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电梯维保单位在10月10日前报送《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申请表》(附件4),报送邮箱:czsjjtscwyc@163.com,联系电话:88588144,88588145;按要求填写维保台账(附件5)、人员名单(附件6),以备检查。各地在11月15日前报送《二星三星电梯维保单位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7)。


附件:1.江苏省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细则

          2.已获评四星五星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表

          3.常州市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细则

          4.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申请表

          5.维保台账

          6.人员名单

          7.二星三星电梯维保单位评定结果汇总表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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