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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统计局《省级以上开发区统计规范化建设指导要点(2014)》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64/2014-000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14〕59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4-07-28 公开日期:2014-07-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加强开发区统计规范化建设,是促进开发区建设、管理、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统计事业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关于转发省统计局《省级以上开发区统计规范化建设指导要点(2014)》的通知

各辖市(区)统计局:

    加强开发区统计规范化建设,是促进开发区建设、管理、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统计事业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省统计局将省级以上开发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列为2014 年重点工作目标,并出台了《省级以上开发区统计规范化建设指导要点(2014)》。现将该《指导要点》转发给你们,请各辖市(区)认真对照要点,制定落实措施,加强现场指导,积极整改提高,于11月15日前将所属开发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具体情况报市统计局。

   附件:《省级以上开发区统计规范化建设指导要点(2014)》

开发区统计规范化建设指导要点


    一、健全组织体系,落实领导职责

    (一)基本要求。开发区明确设立承担政府统计工作职责的机构(局、科、办);任命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统计业务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发生变动时及时向上级统计局书面报告;统计业务管理和数据实行扎口管理,落实独立行使统计报告职能机制;开发区主要领导、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负责人知晓统计法律法规和对政府统计工作法定责任。

    (二)示范条件。鼓励增挂统计局(办)牌子;落实政府统计工作的规范性要求,切实排除各种对统计数据的干扰,杜绝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现象,有部署和检查措施;在开发区管委会对下级单位综合考核体系中,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列入评价内容;开发区统计工作近2年统计工作在本市统计系统年度综合考核中达到合格以上。

    二、强化网络建设,优化统计队伍

    (一)基本要求。开发区统计机构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保持现有在编业务人员数量不减少,统计业人员队伍保持相对稳定;区内社区和企业统计人员有完整名录和联络方式,人员力量能够支持完成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统计人员具备统计从业资格,新增和调整人员于1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统计局报告、经培训后上岗,并实行以老带新;按要求组织所属统计人员参加上级统计局业务技能培训;统计人员能恪守统计职业道德,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近2年内没有发生因违反制度操作规定被上级统计机构问责的情况。

    (二)示范条件。充实在岗专职业务人员最低人数达到:国家级开发区8人、省级开发区6人、所属乡镇街道园区3人;对所属乡镇街道、社区、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网络建设有明确要求;各主要专业配备业务骨干,能够胜任当前专业工作,专业能力被上级统计局认可;配备专(兼)职计算机和网络专业维护人员,能熟练掌握当前统计用应用软件系统,能解决一般网络技术问题;开发区有年度统计培训计划,以开发区下级统计业务人员为对象独立举办不少于2项业务培训。

    三、执行方法制度,规范统计行为

    (一)基本要求。制定和完善各项统计工作制度,至少包括统计原始记录、台账、报表管理制度;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统计资料发布和使用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等;严格执行上级统计调查制度,各主要专业年定报工作以正式文件布置,业务培训、工作会议和质量检查活动有正式通知,或书面告知文件;数据报送符合制度要求,纸介质上报的统计资料内容完整、规范,以数据电文形式报送的数据文件名称规范、格式正确、没有病毒,有密码和身份控制措施;落实统计数据填报、审核和签署责任,及时响应上级统计局查询要求;统计信息在采集、存储、处理、传输、保管过程中,不丢失、不毀损、不泄密;统计文件资料管理规范,文件起草、核稿、签发、归档手续符合政务办公规定;纸介质资料装订成册,电子档案和纸介质资料统一归档,明确统计档案管理责任人。

    (二)示范条件。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根据开发区统计管理实际需要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对辖区内统计调查对象及时依法建立统计调查关系,对符合联网直报的调查单位身份及时进行确认,动态更新维护;按上级统计局和主管部门统计工作要求,建立开发区主要指标统计台账,指导联网直报单位建立完善电子台账;严格执行政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对调查对象报送的各类统计报表有审核、查询、把关措施; 资料系统积累,保管有序,可以检索查询开发区建立以来历年统计数据资料;统计资料管理人员变动时,正式办理统计文件、培训资料、数据和计算机处理系统程序书面交接手续;制定落实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四、改进技术手段,提高服务水平

    (一)基本要求。建立内部统计管理信息化工作平台(内部信息网、数据库系统等),配备专用服务器;专业统计年定报具备全面实现联网直报的网络技术支持条件;统计信息传输采用开发区宽带专线,与上、下级统计机构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光纤专线配备到全部乡镇街道统计机构;有多种适用的数据汇编方式,按时提供定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资料,及时、全面、规范地对社会发布权威统计数据;制定向部门提供数据清单,及时向部门提供资料;正确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公开统计制度方法和统计调查过程;做好公众关心的指标数据解释;经常性开展统计分析和专题研究工作,每年度报送给领导和上级统计局的统计分析统计信息数量质量不断提高;建立在线数据服务平台。建立统计门户网站(专栏),及时更新信息,更新内容包括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分析、工作动态和统计制度等,定期加载,查询方便。

    (二)示范条件。安装视频会议终端,能够开展统计业务在线视频培训;服务器存放于专门机房,运行环境符合要求,能做到网络安全接入、客户端安全管理、网络病毒防范,有严密的防火墙等安全措施;制定并分步实施“提速、延伸、加固”的统计信息化建设计划;积极尝试与调查对象建立新型合作关系,对基层的业务请示及时回复,为区内调查对象单位提高统计业务能力和解决业务困难有行动有措施;采取多种形式,为党政领导提供系统、及时的统计资料和数据咨询服务,有计划增加发布细项指标,提高发布频率;对部门向统计局提供信息实行书面清单,积极提高数据交换频率,形成部门间统计资料共享机制;探索创新解读方式,建立与统计用户定期沟通机制;加强对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供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咨询建议;主动参与开发区课题和项目咨询,加工运用各类统计数据和定量咨询意见,为领导决策、投资立项和企业把握市场动态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有成功案例;统计职能在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发挥较好作用,受到领导、部门和服务对象的认可,在综合考评中有较好位次。

    五、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统计保障

    (一)基本要求。按年度制定开发区统计工作要点和统计重点工作计划;开发区统计机构内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实施统计业务岗位规范操作制度;指导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管理,落实企业统计人员变动报备制度和新上岗统计人员培训指导期管理制度;按照上级统计局布置,完成年度统计从业资格、统计继续教育报名、培训、资格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近2年累计人数不少于联网直报单位数;依法规范本区域范围内各类政府统计调查项目,维护调查对象法定权利,拒绝非法调查,没有发生管理失职现象;配合上级统计局在本开发区开展的各类统计检查活动,协助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开发区统计人员集中办公,办公环境整齐清洁,与开发区机构整体面貌一致;办公设施齐备。人手一台计算机,配备必要的打印机、笔记本便携机、传真机、复印机和影像设备;统计业务经费、专项调查经费、大型普查经费等及时得到落实。

    (二)示范条件。在统计系统建立起以“求真务实、依法统计”为核心的统计工作理念,有积极系统的统计文化建设措施,有创先争优的统计工作目标;对开发区管辖的下级统计工作有年度综合考评激励制度;指导所属乡镇街道、联网直报单位统计规范化管理,有计划和推进措施,指导创建工作进度符合上级统计局要求;组织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参加上级统计机构组织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开展面向开发区乡镇(街道)范围内调查单位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覆盖率达90%以上。近2年内,开发区统计机构、所属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及联网直报单位未发生被上级立案调查的统计违法案件和统计重大责任事故;统计工作经费单独列入开发区年度行政预算;有专门存放统计资料的档案柜,有符合档案管理2级标准的统计资料存放环境;为下级统计机构完善工作条件有措施,见成效。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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