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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工信局关于批复2023年市级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23-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信办〔2023〕32号 发布机构:市工信局
生成日期:2023-02-16 公开日期:2023-02-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工信局关于批复2023年市级预算的通知
市工信局关于批复2023年市级预算的通知
常州市工信局(本级)、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2023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常财预〔2023〕3号)精神,现对各单位2023年市级预算指标正式批复,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可压尽压、应压尽压,严禁铺张浪费,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

       二、严格规范预算执行。各单位要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刚化硬化预算约束,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预算执行质量。一是要提高用款计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跟踪监测预算执行情况;二是要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管理,提前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预算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和用款计划,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三是要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健全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控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四是要严格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做好记账工作。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单位应将所有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并按照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要求,优化管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扎实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2023年度常州市市级预决算公开方案》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本单位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和政府采购等信息的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预算指标下达后,请各单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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