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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同意成立常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29/2021-0017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市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复〔2021〕116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21-11-10 公开日期:2021-11-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同意成立常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
关于同意成立常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成立常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常文广旅〔2021〕18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常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常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成员名单
  组 长:盛 蕾 代市长
  副组长:杭 勇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陈正春 副市长
  成 员:汪晓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叶明华 溧阳市市长
      吴小华 金坛区代区长
      恽淇丞 武进区代区长
      周 庆 新北区代区长
      张凯奇 天宁区区长
      李超鲲 钟楼区代区长
      周永强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谢春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潘冬铃 市发改委主任
      严德群 市工信局局长
      张 强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管 华 市财政局局长
      嘉秀娟 市人社局局长
      贾金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彭 峻 市住建局局长
      吴建荣 市城管局局长
      薛 晔 市交通局局长
      李昙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石旭涌 市商务局局长
      严 俊 市文广旅局局长
      胥亚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地震局局长
      王竹林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杜吉宾 市体育局局长
      吴 煜 市统计局局长
      刘 敏 市金融监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市文广旅局,市文广旅局局长严俊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若因工作变动或人事调整出现变化,由继任者替补,不再另行行文通知。
  二、职责分工
  1. 常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统一领导全市文化和旅游消费统筹工作;完善文化和旅游消费体制机制;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常州市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方案》《常州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监测评价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等,形成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工作保障体系。
  2. 常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常州市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方案的具体落实,联席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各辖市、区进一步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产品与服务供给,激活和释放市场活力,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负责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常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各辖市、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负责研究制定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的配套文件,进一步扩大文旅产品供给,培育文旅消费新业态,打造文旅消费节庆品牌,繁荣发展夜间经济。
  (2)市委宣传部
  负责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开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和书香城市建设,持续办好“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常走大运” 等节庆活动。
  (3)市发改委
  负责统筹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统筹协调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强化服务保障,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等。
  (4)市工信局
  负责世界工业与能源互联网暨国际工业装备博览会,加快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宽带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水平,优化部署5G通信网络,实现全市5G网络全覆盖。
  (5)市公安局
  负责推广设立旅游警察,更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整合警力资源,规范有序护航“夜间经济”发展,打造便捷、健康、平安、放心的夜市环境。
  (6)市财政局
  负责投入保障,持续加大对文化和旅游消费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投入、社会投入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使用市级各类专项资金。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采取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方式,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创建。
  (7)市人社局
  负责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与职工结合工作安排和个人需要,分段灵活安排带薪休假、错峰休假。
  (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落实土地支持政策,强化服务保障,加快推进重大重点项目落地建设。
  (9)市住建局
  负责推动老城厢复兴发展,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利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老旧厂房和闲置民宅开设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
  (10)市城管局
  负责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对开设深夜营业专区、“深夜食堂”、夜间集市等特色街区进行规范管理。
  (11)市交通局
  负责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适当延长文旅消费集聚区周边公交、地铁运营时间,强化周边停车位管理,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加强高速公路和景区道路交通管理,增加公共交通运力。
  (12)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配合推进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打造乡村旅游精品路线,推动“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嬗变。
  (13)市商务局
  负责商务会展旅游新业态产品,高标准打造曹山未来城国际会议会展中心、高铁新城国际会展中心等一批国内领先的会展平台。持续办好“龙城嗨购节”,培育提升一批商业特色街区(高品质步行街)。
  (14)市应急管理局
  鼓励利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老旧厂房和闲置民宅开设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负责重大文旅节庆活动的应急保障等。
  (1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规范和维护文旅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信用监管,强化文化娱乐和旅游设施质量安全监管。
  (16)市体育局
  负责引进和举办知名夜间体育赛事,承办中国羽毛球公开赛、中国常州国际运动康复大会等有影响的品牌赛事;支持举办电竞赛事和活动,提升常州在电竞领域的品牌影响力。
  (17)市统计局
  负责建立完善文旅消费监测评价制度,形成文旅消费监测体系,加强大数据技术应用、趋势分析研判、工作绩效评价。
  (18)市金融监管局
  负责银行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在文化和旅游消费集中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金融机构拓展旅游休闲、康体健身、艺术培训、书城书店等类型的消费信贷业务,鼓励金融机构为文旅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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