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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59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613/2021-0006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复〔2021〕12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1-05-12 公开日期:2021-05-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59号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59号的答复

郝秀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法律人才纳入“十四五”规划,推动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市委组织部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法律人才是人才队伍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既是引进培育的重点,也是双创环境的支撑。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全市创新发展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发〔2021〕1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常办发〔2021〕1号),深入实施“龙城英才计划”升级版,打造高质量发展人才蓄水池。

    市委组织部将把法律人才引育纳入“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包括法律人才在内的现代服务人才工程,瞄准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创新实施法律法务等服务业人才“新计划”,根据其行业特点量身定制支持政策,引进和培养一批名律师,努力为现代服务业发展贡献力量。

   一是对新引进的年薪30万元以上的人才,三年内以对地方贡献部分为上限进行分类分档奖励,最高100万元。向“高精尖缺”人才发放“常商服务·龙城英才卡”,提供政务服务、体检就诊、旅游观光、通行便利、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质精准服务。

    二是支持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开展“青春留常”计划,对企业(律师事务所)新引进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分别给予每月300元、500元、8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2年;对无本地自有住房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分别给予每月500元、600元、800元租房补贴,连续补贴2年。在常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且抵常工作2年内首次购买本地商品房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对经认定的人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的政策支持。

    三是支持“人才优居”工程建设。按照“职住平衡、就近建设、个性共享”的原则,在人才集聚区规划建设或改造10万套符合青年生活需求的人才公寓。在人才公寓中配套规划“青年驿站”,为来常就业创业的青年大学生提供最长3个月的免费住宿以及就业咨询等综合服务。

为加快推进我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引进律师人才来常执业,常州市司法局及市律师协会将按照“高端引领、紧缺优先、引培并重、创新发展”的思路,准备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我市律师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筑巢引凤发展规模大所。结合我市发展方向和重点,把律师人才的引进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总体布局中,实施品牌战略。根据《常州市律师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培育5家在全省、全国有较大影响力、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好的规模所,培育10家专业特色明显、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所,培育20家管理规范的精品所;扩大律所规模,拥有50律师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数量达到5家以上,拥有百名律师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数量达到2家以上;律所平均人数达到15人以上,增强我市律师行业的品牌效应和吸引力。

    二是突出重点搭建发展平台。围绕服务我市重大项目、重要产业链,发挥律师人才的专业优势,扩大我市律师人才的影响力。我局与市商务局联合,借助“9·28”经贸洽谈会,连续2年举办外商投资环境法治说明会,取得了初步成效。有鉴于此,我们将适时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高端领域的专项论坛。以我局已经成立的“十大法律服务团”为平台,发挥律师人才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兼并重组等专业领域的法律保障作用。

    三是多措并举加强人才扶持。在已经成功完成“刑辩律师50名人才培训班”的基础上,市律师协会将继续举办其他专业领域的高端培训,建立全市律师各个领域的专家梯队。对优秀律师人才、规模律师事务所加大扶持力度。市律师协会利用自有资金对律师人数超过100人以上的律所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50人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签发人:张加林

    经办人:杨  炯

    联系电话:85681628

常州市司法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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