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开展“十园百村千点万亩”休闲农业精品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9-00041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农业农村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农办发〔2019〕68号
产生日期:2019-06-26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9-06-26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开展“十园百村千点万亩”休闲农业精品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执行。
常农办发〔2019〕68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开展“十园百村千点万亩”休闲农业精品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常州市开展“十园百村千点万亩”休闲农业精品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市开展“十园百村千点万亩”休闲农业精品建设行动方案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开展“十园百村千点万亩”休闲农业精品建设行动方案

依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市委1号文件精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休闲农业精品村和主题创意农园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产办〔2019〕2号)文件要求和有关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助推乡村振兴的要求,为推进休闲农业设施设备升级、服务水平提升、文化内涵彰显,促进“园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让美丽乡村成为大美常州的最美底色。今后3-5年内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十园百村千点万亩”休闲农业精品建设行动。

一、主要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任务:通过3-5年努力全市培育10个有代表性的精品农园,100个休闲农业精品村,1000个休闲农业精品点,10000亩美丽休闲农田(田园)。其中:

2019年培育创建目标任务:(1)主要涉农辖市(区)各培育2个以上有代表性的精品农园,其他涉农辖市(区)各培育1-2个有代表性的精品农园;力争新培育3个以上省级有代表性的精品农园。(2)主要涉农辖市(区)各培育3个以上休闲农业精品村,其他涉农辖市(区)各培育2-3个休闲农业精品村;力争培育30个市级休闲农业精品村,新培育5个以上省级休闲农业精品村。(3)主要涉农辖市(区)各培育80个以上休闲农业精品点,其他涉农辖市(区)各培育50个以上休闲农业精品点;力争培育一批符合省级创导的休闲农业精品点。(4)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等地启动实施“万亩美丽休闲农田(田园)”项目化组织推进,分别在别桥、雪堰、孟河等镇域范围内,分别形成一定规模的美丽休闲农田(田园),鼓励其他辖市(区)发展美丽休闲农田(田园)。

2020年培育创建目标任务:(1)主要涉农辖市(区)各培育2个以上有代表性的精品农园,其他涉农辖市(区)各培育1个有代表性的精品农园;力争累计培育6个以上省级有代表性的精品农园。(2)主要涉农辖市(区)各培育3个以上休闲农业精品村,其他涉农辖市(区)各培育2-3个休闲农业精品村;力争累计培育50个市级休闲农业精品村,累计培育15个以上省级休闲农业精品村。(3)主要涉农辖市(区)各培育80个以上休闲农业精品点,其他涉农辖市(区)各培育30个以上休闲农业精品点;力争再培育一批符合省级创导的休闲农业精品点。(4)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等地巩固“美丽休闲农田(田园)”项目,分别在别桥、雪堰、孟河等镇域范围内,保持形成一定规模的美丽休闲农田(田园),鼓励其他辖市(区)发展美丽休闲农田(田园)。

2021年培育创建目标任务:(1)主要涉农辖市(区)各培育2个以上有代表性的精品农园,其他涉农辖市(区)各培育1个有代表性的精品农园;力争累计培育10个以上省级有代表性的精品农园。(2)主要涉农辖市(区)各培育3个以上休闲农业精品村,其他涉农辖市(区)各培育2-3个休闲农业精品村;力争累计培育70个以上市级休闲农业精品村,累计培育20个以上省级休闲农业精品村。(3)主要涉农辖市(区)各培育80个以上休闲农业精品点,其他涉农辖市(区)各培育20个以上休闲农业精品点;力争再培育一批符合省级创导的休闲农业精品点。(4)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等地巩固“美丽休闲农田(田园)”项目,分别在别桥、雪堰、孟河等镇域范围内,保持形成一定规模的美丽休闲农田(田园),鼓励其他辖市(区)发展美丽休闲农田(田园)。

2022-2023年培育创建目标任务:(1)主要涉农辖市(区)每年各培育2个以上有代表性的精品农园,其他涉农辖市(区)每年各培育1个有代表性的精品农园;力争累计培育15个以上省级有代表性的精品农园。(2)主要涉农辖市(区)每年各培育3个以上休闲农业精品村,其他涉农辖市(区)每年各培育2-3个休闲农业精品村;力争累计培育100个以上市级休闲农业精品村,累计培育30个以上省级休闲农业精品村。(3)主要涉农辖市(区)每年各培育60个以上休闲农业精品点,其他涉农辖市(区)每年各培育10个以上休闲农业精品点;力争再培育一批符合省级创导的休闲农业精品点。(4)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等地巩固“美丽休闲农田(田园)”项目,分别在别桥、雪堰、孟河等镇域范围内,保持形成一定规模的美丽休闲农田(田园),鼓励其他辖市(区)发展美丽休闲农田(田园)。

二、培育创建的内容和要求

(一)主题创意农园:建设的主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内容需满足以下条件:

1、农业元素突出。园区规模适度,能围绕花园、茶园、果园、菜园、粮油种植、食用菌和药用植物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林下经济、湿地资源利用等农林牧渔产业创意设计休闲项目,开发创意产品,形成创意休闲产业链,并围绕创意主题拓展衍生产业,提升创意休闲农业价值。

2、创意主题新颖。依托创意农园主导产业,充分挖掘其品种特性、功能特点、文化内涵、加工工艺、民间技艺等,融入科技、文化、生态、教育、健康等元素,赋予创意农园独特性、新颖性、文创性、休闲性等功能特征。

3、休闲内涵丰富。强化园区创意休闲农业项目开发,建有创意景观小品、创意美丽田园、创意种养产业等,设计并经营休闲观光、农事体验、康体养生、亲子旅游等项目,能满足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时令节点游客休闲消费需求。

4、市场营销活跃。主题创意农园建立健全市场营销机制,积极开展农特产品与创意旅游商品营销、农事节庆活动等各类创意休闲农业营销推介活动,能应用“互联网+”等模式开展线上线下创意营销,发展电子商务,持续打造主题创意品牌,不断提升主题创意农园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5、共享机制健全。建立以小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或企业为基本单元,以经营主体独立经营或与农户联合经营为主要模式的经营机制。探索建立农户反租倒包、农民入股分红等促进农民增收有利的利益联结分享机制,推动农业产出高效、农村美丽宜居、农民在创意农业产业链中创业就业,实现多主体共赢。

(二)休闲农业精品村:休闲农业精品村创建的主要标准为:

1、产业兴旺发达。具备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土手工业,以及农家餐饮、民宿酒店、乡村旅游等农村服务业发展基础,产业特色明显,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有效应用,生产功能与休闲观光功能有机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基本满足休闲农业经营与自给和游客购物消费满意等需求。

2、村容景致优美。村庄内外部整体协调统一,道路绿化、环境整洁、交通通畅、各类标识标志健全、发展氛围浓厚,村落民居风格凸显,乡土文化内涵丰富,管理民主、民风淳朴。村域内农家乐、休闲农庄等经营主体相对集中、布局合理。

3、设施设备完善。村庄须具备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观光通道、公厕、导览图、导游指示牌等基本公共设施和农家餐饮、住宿、交通工具、导游讲解、购物点、休闲娱乐项目等基本服务设施,还应具有电力、消防、给排水、邮电通信、无线网络、休憩、垃圾箱等配套设施。

4、休闲内涵丰富。农业产业链延伸,功能得到充分拓展,不仅要具备农家美食、田园观光、棋牌娱乐等简单休闲功能,还应具有农事体验、农家生活体验、科普教育、康体健身、休闲养生、亲子活动等创新休闲体验项目,使村域内农耕文明、田园风貌、民俗文化等在休闲体验中得到传承和利用。

5、管理制度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管理和服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相对健全。需配备卫生保洁员、食品监督员和旅游信息服务员“三员”,确保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6、联结机制紧密。休闲农业精品村建设以小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或企业等为基本单元,以村委会整体规划运作、经营主体自主或联合经营为主要模式,探索建立有效的经营机制和紧密的农民利益联结分享机制,能带动非从业农民就业创业、产品营销、增收增效,发展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三)休闲农业精品点:休闲农业精品点的主体可以多层次、多元化,既可以是企业、合作社,也可是村、自然村、农家乐、休闲农庄等。休闲农业精品点创建的内容,可结合各地实际,灵活掌握,因地制宜,创出各地的特色。如农家美食点、田园观光点、农田艺术景观点、农事体验点、农家生活体验点、科普教育点、康体健身点、休闲养生点、亲子活动点等,只要能充分体现农耕文明、田园风貌、民俗文化、乡土风味等都可以创建为休闲农业精品点。

(四)美丽休闲农田(田园):要合理选取优势区域打造具有一定规模、具有地方文化特色和较强视觉冲击力的农田艺术景观示范点。美丽休闲农田(田园)的生物质载体可从水稻等探索起步向其它多种生物探索实践;美丽休闲农田(田园)要充分体现出独特性、新颖性、文创性、休闲性等功能特征;美丽休闲农田(田园)建设须有200-300亩的核心区域,然后能带动周边休闲农业,形成上千亩、上几千亩的美丽休闲农田(田园);美丽休闲农田(田园)要达到可放便观赏、可放便拍摄、有较强视觉冲击效果。

三、培育创建的组织方式

根据“主题创意农园、休闲农业精品村、休闲农业精品点和美丽休闲农田(田园)”培育创建的数量和质量要求,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将培育创建组织工作分为两层次:一是“主题创意农园、休闲农业精品村和美丽休闲农田(田园)”的培育创建组织工作,由市级以上统一组织实施;二是“休闲农业精品点”的培育创建组织工作,由辖市(区)按照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每年“休闲农业精品点”的创建情况和进度,及时上报市级休闲农业主管部门。

市级按省级统一时间安排,适时组织“休闲农业精品村”市级层次的评审评定,公布一批市级休闲农业精品村;在市级休闲农业精品村中推荐一批省级休闲农业精品村。与此同时,适时组织推荐申报省级“主题创意农园”;在省级“主题创意农园”达到一定数量的基础上,适时组织评定“全市十佳精品农园”,努力争取财政扶持支持,着力形成具有常州地方特色的“精品农园”效应。“美丽休闲农田(田园)”的选点、选址与实施,由市和辖市(区)协力同作,项目化推进,共同努力,确保完成这一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

辖市(区)级要按照省、市明确的目标任务要求,每年组织评定一批“休闲农业精品点”,并上报市级休闲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培育创建的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做好休闲农业精品培育申报。休闲农业精品村、主题创意农园的申报程序和要求,要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休闲农业精品村和主题创意农园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产办〔2019〕2号)文件要求(见附件)。原则上今后每年申报时间为7月15日前,7月30日前市级组织评审、筛选和推荐准备。凡申报休闲农业精品村、主题创意农园的资料,要按照省级统一的要求和格式准备,具体要求届时另行通知。

(二)积极探索休闲农业创意发展模式。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托农业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多形式、多途径探索休闲农业创意发展模式,可积极探索“大田+创意景观种植=大地景观模式”、“果业+创意体验设计=创意瓜果王国模式”、“苗木+休闲娱乐=美丽生态城模式”、“林业+游乐项目=树上穿越游乐公园模式”、“花卉+婚庆产业=世界爱谷模式”、“牧场+牧场生活体验=勇士狩猎乐园模式”、“渔业+多元化渔乐体验=百渔乐园模式”、“新农村建设+街道庭院生态廊道设计+五谷杂粮创意化设计=美丽乡村发展模式”、“田园养生+度假休闲=主题休闲度假庄园模式”、“民俗技艺+情景化体验设计=梦回十八坊模式”等创意发展模式。

(三)加强培育创建的组织保障。一是各辖市(区)要高度重视“‘十园百村千点万亩’休闲农业精品行动”的组织保障工作,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本地产业发展实际,落实专门力量,强化组织发动,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跟踪建设进程,加强指导服务。二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在项目资金上予以大力支持,在土地、金融、人才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创新举措,推动建设主体达标创建。今后,市级以上涉及休闲农业建设的项目扶持资金,重点向“十园百村千点万亩”休闲农业精品建设倾斜。三是要加强休闲农业精品宣传,通过点线面结合方式、农事节庆活动形式等多渠道推介,提高“休闲农业精品村、主题创意农园、休闲农业精品点和美丽休闲农田(田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创建品牌,推动我市休闲农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休闲农业精品村和主题创意农园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产办〔2019〕2号)(另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