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负责市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包括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所辖市、区长会议,专业会议等)和全市性重要活动的准备工作,并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修改或组织草拟以市政府名义向市委、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其它的常务委员会,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请示、报告等各种文字材料;审核、草拟、修改以市政府名义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电报。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所辖市、区向市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并检查、督促下级政府和所属部门的承办工作。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所辖各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文件、指示、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协助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做好上级领导及莅常团组的接待工作。
(九)掌管使用好市政府的印章、介绍信,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立卷归档和保管工作,完成各种文件、函电、资料的文印任务。
(十)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反映的问题,协同和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而又有可能解决的问题。
(十一)组织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指示、法令,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内部的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建设,做好机关的后勤服务、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和机关组织人事工作。
(十二)负责归口办公室管理部门的有关工作,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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